1、交警部门执法所用的两轮电动车如属警车就请名正言顺安装警车牌照。如不属于警车就请拆除非法安装的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不得使用非法涂装的警车外观制式。不然凭什么交警去执法拆除老百姓电动车上加装的遮阳伞、雨伞,而自己不守法?
2、如交警部门执法所用的两轮电动车不属于警车请对常德交警支队滥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行为依照《警车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进行处罚。 3、本人上投诉交警巡逻两轮电动车非法涂装警车外观制式,非法安装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 的上一贴,常德交警支队回复“感谢楼主对交警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留言已获悉,目前正在处理中。”该贴就显示已解决,先不论交警支队面对投诉需不需要回避,就只论交警支队的这个回复,请问解决了什么?是明确了车辆性质?还是确定了会拆除非法安装的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还是依法对滥用的人员进行了处理? 处理中就叫解决了?等于是加油中叫加油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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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9-06-06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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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9-06-07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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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9-06-09 23:20
上次过了个5、6天回复了个处理中,请问这次要等多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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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9-06-10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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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9-06-11 17:23
请问到底是什么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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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19-06-13 17:30
请问到底是什么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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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19-06-17 23:39
处理了这么久还没有结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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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19-06-19 00:33
处理了十多天了,还没有处理结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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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19-06-20 09:13
感谢楼主对交警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现就留言所述回复如下: 留言获悉后,我支队领导高度重视,并立刻召开办公会议,摸底各大队现有电动车数量,且下达整改通知,对前期安装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电动车全部整改拆除,后期在使用电动车时也将按照《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规范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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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19-06-20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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