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论坛里有很多关于电动车上牌的贴子,大家关注度很高,我收集了一些资料,也发表一下我的意见,大家一起来讨论。
存在的问题: 电动车很多,以前都没上过牌;被盗多,找回少;好不容易找回几辆,还返还不了,不知道车子是谁的?车主违章多,也没什么有效处罚手段;交通事故多,没有保险,处理难,赔偿难,碰上机动车还好点,把责任给机动车,还能赔些。(保险公司看了别有意见,我是听说的) 政府应该怎么办? 一、不管,看看前几年的贴子,要求政府加强电动车管理,要求打击电动车违章的贴子很多,甚至说政府相关部门不作为。 二、管,现在的电动车90%以上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政府应该怎么对它进行管理?由交警车管所对它进行上牌,法律依据是什么?给它上什么牌?上牌后它是超标车的性质就洗白了吗?所以,从来没有一个地方是由交警来给它上牌,很多地方都是以防盗的名义,进行防盗备案登记,上防盗牌,变相对它进行管理。去年,电动车新国标出来后,很多地方,如北京、天津、浙江等地,出台了相应政策,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进行规范上牌,对超标车,提出了上临时牌,给过渡期的方法。最近国家三部局发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对上临时牌,给过渡期的做法进行了肯定,要求全国都这样来操作。临时牌是什么样的?防盗备案牌是不是临时牌?已经出台实施政策的省市,好像都认可防盗备案牌就是过渡期临时牌,不用再另外去上。 三,上牌的钱谁来出?我想这个是车主最关心的。只有两个办法:政府出或车主出。有些地方是政府出,如郑州,政府出了1.8亿,由移动公司来给全市的200多万辆电动车上牌和安装防盗装置。绝大多数地方是车主出。常德市政府能出这个钱吗? 四、这个防盗装置问题:前些天常德市公安局对有关电动车的贴子进行了回复,提到文件要求建设智能化电动车登记管理系统,物联网技术在电动自行车上的应用,防盗是其中作用之一,更多的是在车辆管理、社会防控、交通治理方面作用。看了这个回复,我们站在政府的角度来分析:物联网技术用上后,车辆被盗能很快找回,出了交通事故能很快查到车主信息,现在又是到处都在提大数据的概念。总不能说因为我要管你,要查你违章,要查你肇事逃逸,要查你有没有买过保险,所以大家要理解,只能说要求安装防盗装置,只有这项是对车主有切身利益的。 五、保险问题:全车盗抢险,大家意见不多,反正是防盗装置送的,可以理解为装防盗装置送保险,也可以理解买保险送防盗装置,反正这两个是在一起的,我查了下,搞过电动车防盗备案登记的地方都是这样的。大家关注的主要是第三者责任险,其实最关注第三者责任险的是交警,出了事故要他们来处理的,超标车,严格说来是不能上路行驶的,现在法不责众,也不好一下子就全部取缔,所以交警给超标车过渡期的上路权,同时要求超标车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也是理解的。查了下其他省份,也都这样要求的,有些地方更是要三年的第三者责任险一次性投保。 因为身在这个行业,对电动车的事比较关心,我把我收集到的信息和我的理解给大家分享,我不下结论,不说上牌好还是不好?也不说常德市推出电动车备案登记好还是不好?大家来讨论,别骂人。其实我最关心的是,以后电摩还能不能卖?如果只能卖速度不超过25公里/小时的电动自行车。还会有多少人会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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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9-06-06 16:01
帖内置顶 – 市公安局 – 2019-06-06 16:09
网友: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关注!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1、关于电动自行车上牌是自愿还是强制的问题?2019年3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发布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 该文件中指出严格电动车登记使用管理及稳妥解决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相关问题。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地方规定对电动车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尚未实施登记上牌管理的省(区),要提请省(区)政府尽快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公安机关要建设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按照新标准认真查验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销售发票等信息,严禁为未获CCC认证车辆登记上牌;对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要按照规定录入登记管理系统,及时登记上牌,上传全车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引导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逐步退出,对新标准实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发放临时号牌。未按地方规定领取临时号牌以及过渡期满后仍上路通行的,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处罚。 2、关于电动自行车上牌收费的问题?登记备案工作由中电海康、移动、联通、保险等企业联合开展,主要采取预存话费送防盗车牌和保险的方式进行,如群众不愿意预存话费,公司基于基础建设的需要,收取一定的建设服务成本,是企业行为,由企业定价。公安机关从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3、关于三轮、四轮电动车也在强制上牌之内的问题?三轮、四轮电动车,不能上交警部门认可的过渡期牌照,只能上防盗备案登记牌。 4、保险问题:经过防盗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投保了全车盗抢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赔付标准:发现车辆被盗及时报案,报案后60天未追回的,由保险公司给予理赔,赔付最高达1300元。交通事故赔付:一旦发生意外交通事故,赔付最高可达4万元(第三者责任险赔付限额30000元/年,车上驾驶员责任险赔付限额10000元/年)。 为电动自行车投保全车盗抢险,是在公安机关未能侦破案件找回失窃车辆的情况下,尽量减少车主损失的一个保底举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是为缓解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处理难的问题,为车主的出行提供最基本的保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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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9-06-03 14:56
个人认为电动车上牌无论从那个方面考虑利肯定是要大于弊的
1、上牌的电动车,在行车安全上,驾驶都对行车规范会更加注意。 2、上牌了的电动车如果被偷后,比如容易找回 3、只有上了牌的车子才有购买保险的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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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9-06-03 15:40
作为电动车主,不是舍不得出钱,要出得明明白白,坚决不上所谓的“防盗备案车牌”,支持交管部门对电动车核发牌照、严格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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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9-06-03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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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9-06-03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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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9-06-03 16:38
第三,从法律效力上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车辆牌证的唯一发放机关,治安部门发放的防盗号牌,只能视为一种标识序号,无道路通行的法律效力;
第四,从管理方式上看,办理临时通行标志是强制性原则,即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必须办理临时通行标志,而办理防盗号牌则是自愿原则; 不知道对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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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9-06-03 16:47
市交警支队 2019-06-03 15:10 3楼 感谢当事人对交警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留言所述情形,目前我市两轮电动车所上的是一种物理联网管理系统防盗号牌,并不属于交管号牌。湖南省相关部门正在研究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号牌的管理措施,今后设置过渡期号牌时,有可能由上级交管部门确定统一号牌样式,也有可能由现在的防盗号牌代替过渡期号牌。 反正我等 管理措施 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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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9-06-03 21:24
这个牌子是永久性的还是?180元的上牌费有效期是多长时间?一年还是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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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9-06-03 21:59
对于平时又开车又骑电动车的我来说,这个上牌我比较满意。
第一,骑得更安全,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 第二,被盗有理赔,投保了车辆盗抢险,以前的车子被偷过一次,报案没有找回来,现在这个盗抢险就算派出所受理没找回也能理赔,这点我很舒服。 第三,这个电动车牌还是比较正规的,至少我从去年上牌到现在 没有被交警拦过,可能我骑的也比较遵纪守法,从来没闯过红灯和逆行。 我觉得对于大家来说是个好事情,双重保险。对于政府职能部门来说也是个好事情,便于管理,提高大家的骑行安全意识。我平时开车最怕电动车,希望这个上牌也能提高大家的行车意识,毕竟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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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9-06-04 11:32
图片:微信图片_20190604112909.pn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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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9-06-04 17:57
只关心2件事:
1:这个几个部门上所谓牌照内容是不是有法可依。 2:上牌过程中有无搭车销售,用公权力来给某些人某些单位谋取利益。 可能没有哪个部门敢出来为此事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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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19-06-05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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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19-06-05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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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19-06-05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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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19-06-06 16:01
网友: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关注!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1、关于电动自行车上牌是自愿还是强制的问题?2019年3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发布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 该文件中指出严格电动车登记使用管理及稳妥解决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相关问题。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地方规定对电动车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尚未实施登记上牌管理的省(区),要提请省(区)政府尽快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公安机关要建设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按照新标准认真查验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销售发票等信息,严禁为未获CCC认证车辆登记上牌;对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要按照规定录入登记管理系统,及时登记上牌,上传全车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引导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逐步退出,对新标准实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发放临时号牌。未按地方规定领取临时号牌以及过渡期满后仍上路通行的,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处罚。 2、关于电动自行车上牌收费的问题?登记备案工作由中电海康、移动、联通、保险等企业联合开展,主要采取预存话费送防盗车牌和保险的方式进行,如群众不愿意预存话费,公司基于基础建设的需要,收取一定的建设服务成本,是企业行为,由企业定价。公安机关从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3、关于三轮、四轮电动车也在强制上牌之内的问题?三轮、四轮电动车,不能上交警部门认可的过渡期牌照,只能上防盗备案登记牌。 4、保险问题:经过防盗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投保了全车盗抢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赔付标准:发现车辆被盗及时报案,报案后60天未追回的,由保险公司给予理赔,赔付最高达1300元。交通事故赔付:一旦发生意外交通事故,赔付最高可达4万元(第三者责任险赔付限额30000元/年,车上驾驶员责任险赔付限额10000元/年)。 为电动自行车投保全车盗抢险,是在公安机关未能侦破案件找回失窃车辆的情况下,尽量减少车主损失的一个保底举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是为缓解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处理难的问题,为车主的出行提供最基本的保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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