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四月天小区2-01栋部分业主于2018年经由法院拍卖途径购买了房子,在业主去收房时,物业却通知要求业主补交2016年起至今的物业费,不补交2016、17年两年的物业费,不准业主收房,没办法业主被迫交了;业主也咨询了相关律师,法院拍卖房子的物业费应找开发商,物业这样转嫁到业主头上胡作非为,请问相关部门,物业凭什么要收取两年的物业费??请上级部门查处,替业主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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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9-05-22 08:57
感觉确实有问题。不全对?因为我偶尔没事看看淘宝法院拍卖房子车子之类,比如有些车子还存在违章罚款之类,都是要买家交罚款的,这就和楼主买的法拍房要补交物业费一个道理。但是区别在于,违章记录要交多少钱都在情况说明里面列出来了,要由买家缴纳也事先说明了,买家是知情的。但是楼主看样子是不知道?那就是当初法院拍卖没交代清楚?没事先说明?或者拍卖合同没堆这些事项做约束?那就真的不应该买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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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9-05-22 09:39
这个看你当初合同怎么签的了,如果没有明确体现,那只能自己买单或者和开发商协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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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9-05-24 08:56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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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9-05-26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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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9-05-27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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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9-05-29 08:49
我处于2019年5月26日收到,盛唐四月天小区业主反映物业缴费问题后,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查看,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诉求 2018年经由法院拍卖途径购买了房子,去收房时,物业通知要求补交2016年至2019年的物业费用。 二、盛唐四月天小区产生断缴物业费的原因。 盛唐四月天小区是我市较大的问题楼盘,于2013年9月房屋开始交付,由于开发商资金链出现问题,无力偿还银行贷款,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小区部分房屋进行了查封,2018年开始法院对查封的房屋进行了判决解封,贷款银行委托代理公司对解封的房屋进行拍卖。按照相关规定物业费用从房屋交付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月开始缴纳,拍买会上,以明确告知所有拍买人,物业费用从2016年的1月开始计算。 三、处理建议 鉴于上述情况, 我处主要职责是处理业主有关物业服务投诉和调解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矛盾,无法对上述问题给予处理,建议该房屋拍买人尽快找拍卖公司协调相关物业服务费用的付费方式,或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反映相关情况。 武陵区物业服务管理处 2019年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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