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看图 2018年10月市公安局的回复
不知道现在有新规了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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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9-05-28 17:35
帖内置顶 – 市公安局 – 2019-05-29 08:06
网友: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关注!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1、关于电动自行车上牌是自愿还是强制的问题?2019年3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发布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 该文件中指出严格电动车登记使用管理及稳妥解决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相关问题。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地方规定对电动车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尚未实施登记上牌管理的省(区),要提请省(区)政府尽快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公安机关要建设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按照新标准认真查验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销售发票等信息,严禁为未获CCC认证车辆登记上牌;对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要按照规定录入登记管理系统,及时登记上牌,上传全车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引导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逐步退出,对新标准实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发放临时号牌。未按地方规定领取临时号牌以及过渡期满后仍上路通行的,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处罚。 2、关于电动自行车上牌收费的问题?登记备案工作由中电海康、移动、联通、保险等企业联合开展,主要采取预存话费送防盗车牌和保险的方式进行,如群众不愿意预存话费,公司基于基础建设的需要,收取一定的建设服务成本,是企业行为,由企业定价。公安机关从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3、关于登记点“电动车管理通告”无部门,无落款的问题?通告已经注明了文件名称及发布单位,不存在无部门,无落款的问题。 4、关于三轮、四轮电动车也在强制上牌之内的问题?三轮、四轮电动车,不能上交警部门认可的过渡期牌照,只能上防盗备案登记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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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9-05-23 20:58
描述:触屏版 图片:15586162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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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9-05-23 21:03
去年市局回复大意为,2轮电动车上牌为防盗与纯属自愿行为。而昨天尚一网某记者一篇报道的内容见上图,到底是何内幕?有请公安交管等相关部门给一个官方正式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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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9-05-24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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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9-05-24 16:06
http://bbs.changde.gov.cn/read-85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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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9-05-26 18:45
市公安局 2018-10-25 11:08 21楼 您好!非常感谢网民朋友的关注,针对网民朋友提出的问题,我们回复如下: 一、常德市综治办、常德市公安局开展电动车物联网防盗系统建设,是根据中央、省、市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开展的。全国多个省、市,省内多个市州都已经开展,并在打击电动车盗抢行为、提高侦察破案率等方面取得了成效。常德市综治办、常德市公安局参照外地先进做法,针对我市电动车“一多三难” (即盗窃多、破案难、追赃难、返还难)的现状,才慎重决策在全市运用物联网技术开展防控工作。 二、本次常德电动车备案登记采取“政府主导、企业建设、群众自愿”的原则进行,登记备案工作由中电海康、移动、联通、保险等企业联合开展,主要采取充话费送防盗车牌和保险的方式进行,如群众不愿意充话费,公司基于基础建设的需要,收取一定的建设服务成本,是企业行为,由企业定价。综治部门、公安机关从中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与保险公司利益输送。 三、此次电动车备案登记,是秉承群众自愿原则,主要作用是防盗备案,同时也利于交通管理。车主在电动车丢失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根据电动车物联网技术尽快破案,涉及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也可以得到有效遏制。 开展电动车防盗系统建设是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利用物联网技术加强防控工作的新措施,希望广大市民理解支持,为我们共同创建平安常德、幸福家园作出贡献。 回复 « 上一页2/2 下一页 » 点击登录,再发帖 回复 电脑版触屏版微信给我们提意见 © 2014-2016 常德论坛 bbs.changde.gov.cn 动态 社区 发现 我的 请输入举报内容 内容 确定 关闭 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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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19-05-26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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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19-05-28 17:35
网友: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关注!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1、关于电动自行车上牌是自愿还是强制的问题?2019年3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发布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 该文件中指出严格电动车登记使用管理及稳妥解决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相关问题。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地方规定对电动车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尚未实施登记上牌管理的省(区),要提请省(区)政府尽快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公安机关要建设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按照新标准认真查验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销售发票等信息,严禁为未获CCC认证车辆登记上牌;对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要按照规定录入登记管理系统,及时登记上牌,上传全车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引导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逐步退出,对新标准实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发放临时号牌。未按地方规定领取临时号牌以及过渡期满后仍上路通行的,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处罚。 2、关于电动自行车上牌收费的问题?登记备案工作由中电海康、移动、联通、保险等企业联合开展,主要采取预存话费送防盗车牌和保险的方式进行,如群众不愿意预存话费,公司基于基础建设的需要,收取一定的建设服务成本,是企业行为,由企业定价。公安机关从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3、关于登记点“电动车管理通告”无部门,无落款的问题?通告已经注明了文件名称及发布单位,不存在无部门,无落款的问题。 4、关于三轮、四轮电动车也在强制上牌之内的问题?三轮、四轮电动车,不能上交警部门认可的过渡期牌照,只能上防盗备案登记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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