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路边停车收费的合理性问题。车主平时交纳这税那费,相当于已经为路边停车预先埋了单,当他们临时占用道路资源时,便不应该重复交费,这是路边停车收费与停车场收费的本质区别。很多国家的公共停车位都是免费的,比如日本,政府给司机划定路边停车位,司机可以在里面免费停车。笔者所居住的城市也是如此,绝大多数路边停车位并不收费。
二是路边停车收费的合法性问题。我国《立法法》规定,财政基本制度只能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予以规定,行政机关不能自我授权设定财政收入项目。目前而言,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在内,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路边停车需要收费。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无论城管部门还是交管部门收取路边停车费,都存在法律依据不明确问题,难免让人对其合法性产生怀疑。 三是路边停车收费的透明性问题。车主在路边停车交费,往往并不是直接交给交警或城管,而是交到了“红袖标”的手上,至于“红袖标”的身份则很复杂,有的甚至就是路边某单位的员工,有点“我的地盘我做主”的意思。这就不免让人担心:路边停车费到底交到了哪里,最后用在了哪里,有没有用在城市道路建设上,有没有被挪用甚至被贪污,或者进入一些部门的“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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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9-04-18 10:42
要是不收费,估计要是临时有点事,想停个车连位置都找不到。各种车长期霸占免费停车位。收费吧,5元一小时太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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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9-04-18 10:55
路,是公共资源,不应该收费!在允许停车的路边设定停车位,不影响交通,收费就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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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9-04-18 10:56
路边停车收费,该!
强烈支持市城区的路边停车收费!!在收费的情况下,城区道路两边停的车都是满满当当、密密麻麻了!!如果路边车位继续保留而不再继续收费的话,路面状况那就会简直了!!要么就继续收费!要么就把城区所有路边上的车位抹掉、废除!!道路是用来行车的,不是用来停车的。现在城区的道路单侧或双侧基本上都施划了停车泊位(没有停车泊位的照样也是停满了车),造成严重的通行不畅,真是烦人!!!~~~强调一下:我是一名驾龄13年、购车10年的私家车主,我的车辆从来没有乱停乱放过。只要每个驾驶人都明白并自觉践行各行其道、各负其责的基本通行原则,交通秩序定将有所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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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9-04-18 11:17
收费不合理,但就是要收,就像前几年武汉市内的过桥费一样,就是收了,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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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9-04-18 11:52
增加地下和地上停车场。取消道路两旁的车位,交警加大违停的处罚力度。 既规范了道路还道路以本义,又增加了财政收入,建设更多的停车设施应是更好的。这种划个圈就收费的真的把本来就窄的路搞得越来越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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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9-04-18 16:44
楼主你拿我大中华和日本比啊?你抗日神剧看多了还是?日本流浪汉到武汉,一个破单车被小偷偷了,武汉警方半小时破案。你能享受到这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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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9-04-18 16:56
tanhutanhu:要是不收费,估计要是临时有点事,想停个车连位置都找不到。各种车长期霸占免费停车位。收费吧,5元一小时太贵了。回到原帖别人买了车 未必就是为了停车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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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9-04-19 09:15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我委受理,目前正在处理中,回复将尽快上网告知。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2019年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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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19-04-19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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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19-04-19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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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19-04-20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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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19-04-25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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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19-04-25 15:04
我不晓得该不该收费,我只晓得如果不收费,我带儿子到丁玲公园玩就会每次都开车克,但是现在是收费的,所以每次都是骑电动车带他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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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布于:2019-04-29 08:11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道路停车泊位收费问题,我委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实施道路泊位停车收费,并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是运用经济杠杆调节车辆分流,以改善城市交通状况。在我市未启动停车收费工作前,因停车无成本,也无专人维护停车秩序,导致大街小巷及交通主干道逐渐成为私家车辆的“私人车位”,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时常堵塞消防通道和盲道,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自从实施道路泊位停车收费,制定中心城区高于次中心城区、次中心城区高于边缘城区的梯次计费方式,逐级提高停车成本,有效减少和调节占用城区道路特别是繁华城区道路停车的频次,提高了道路停车泊位的利用率。实施停车收费也是鼓励车辆少停快走,让需要长时间停放的车辆进入正规的停车场,规范市城区道路停车管理秩序,提高城区道路通行能力;同时,也有利于倡导“绿色出行”,增强市民的环保意识,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更好地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对公共道路停车泊位实施收费管理,是规范城市管理的必然手段,是发展的趋势和潮流,当前全国大部分省会城市的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已实施收费或正准备实施收费管理。 对国有资产实行有偿使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升值、增值是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根据《湖南省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规定,城市道路公共停车泊位,是城市公共资源,属国有资产,可以对其占用并实施有偿收费。另外,省住建厅等四厅局委《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委关于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要“按照‘统一规划、联合设置、合理收费、加强管理’的原则,依据城市交通状况与城市停车设施规划要求,研究提出路内停车设置方案,科学划定停车泊位,确定具体收费和管理措施”。根据《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规定,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含泊位)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收费标准由市(州)县(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有偿使用收入应当全额上缴同级财政,主要用于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及公共停车场建设、维护。 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是由市委市政府委托常德市城市公用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统一使用湖南省财政厅印制的非税收入专用收据,泊车位收费收入全部缴入市本级财政金库,纳入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公共停车场的建设、人行道板的改造、收费区域外人行道隔离柱的维护。市财政部门每月按照核定的比例拨付资金,用于收费所需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收费人员工资、五险、管理费用、收费系统建设成本、泊车位施划费用等。据调查,该公司不存在有带“红袖标”收费的员工,收费员统一着装,上岗前需培训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如果您遇有违反道路泊位停车收费管理规定的行为,可以拨打7710052或7179355向市城市公用资产管理公司反映和投诉。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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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布于:2019-04-29 10:44
开么得车,直接搞个共享单车助力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想怎么走就怎么走,想怎么停就怎么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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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布于:2019-05-05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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