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昨晚,有一名育英小学德景园校区的家长被捕,罪名是“造谣”。
她有没有造谣我们不敢妄加定论,但是作为国家机关将一个公民定性为“造谣者”不需要审判吗? 如果随随便便就可以认定一个人有罪,那我们的人民法院还有存在的价值吗? 这样随便定罪,同样在未加审判的前提下,将定罪的结果广泛公布于媒体,这种行为本身算不算造谣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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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8-30 18:03
有关部门会告诉你不服申请行政复议,要是赢了还能拿国家赔偿,拘留五天应该有个千把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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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8-08-30 18:24
治安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决定,不服可以提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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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8-08-30 18:48
现在这世道还有说话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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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8-08-30 19:31
这个“造谣罪”我确实不清楚定罪的流程,希望得到正确的司法解释。
本人仅仅是有疑问,并不预设任何立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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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8-08-30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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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8-08-30 20:08
我收回“随随便便定罪”的说法,公安机关是有调查取证的,我现在只问一点:“造谣罪”需不需要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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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8-08-30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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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8-08-30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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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18-08-30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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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08-30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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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18-08-30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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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布于:2018-08-31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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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布于:2018-08-31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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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布于:2018-08-31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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