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计委:
根据相关规定及你委答复( http://bbs.changde.gov.cn/read-849294-2 见下):医生处方不得开具“饮料”。然“市第一医院”的医生在处方中开具了饮料 —— 甚至全院(包括管理层及医务人员)都认为、实际中并且是这样操作的,线索见下。 为严肃纪律、维护患者(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请你委依法依规查处! 图片:360截图20180824084053416.jpg ![]() 图片:360截图20180824084034824.jpg ![]() “市第一医院医生处方开具饮料”问题线索 : 图片:360截图20180824084137055.jp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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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10-09 16:42
帖内置顶 – 市卫健委 – 2018-10-11 12:29
热心网友:
你们好。感谢各位对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产科医生开具饮品处方事件的高度关注。自从论坛上有网友爆料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产科刘庆医生开具可丹美饮品处方事件后,市卫计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有关科室认真核实调查,现将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可丹美产品”的调查 可丹美为产品的商品名,其食品名称为DHA藻油膳食纤维复合粉(营养素固体饮品)。产品类型为营养素固体饮料,不属于处方药品。该产品作用是增加母体中DHA含量,提高宝宝智力水平和视觉灵敏。 二、关于“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便民药房的经营管理”的调查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便民药房隶属湖南广德医药有限公司,由湖南广德医药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经营管理,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由常德市武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发),其经营项目中包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 三、关于“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生是否开具可丹美处方”的调查 我们分别对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部、药剂科、库房、便民药房进行调查。经查实,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的电子处方中未有可丹美药品名,医生不能用电子处方开具可丹美产品。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剂科入库、出库的药品明细没有可丹美产品名称。现场检查医院库房,未查到可丹美产品。另外,我们对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大厅旁的便民药房进行了调查,该药房销售有可丹美产品,销售价为298元。从药房现存的全部处方中未发现问题处方,所有的处方笺中的药品全是处方药,未发现可丹美及其他非处方药品名称。处方笺信息填写完整,并有医生签名,未发现不规范处方。经调查药房负责人处方笺管理的相关情况,药房负责人回复处方笺由药房药师负责审核,药师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执行。我们要求便民药房严格遵守《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对问题处方要及时记录并按有关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关于“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产科刘医生开具饮品处方”的调查 我们约谈刘医生,刘医生承认有家属向其咨询婴儿营养膳食的相关问题,她建议家属可以给婴儿增添含有DHA藻油的营养品,以利于婴儿的智力、视力更好发育,但并未强制家属购买。虽无具体证据证明刘医生存在开具处方牟取私利的行为,但我们对刘医生警示性谈话,要求其对家属的咨询科学建议,要充分考虑家属经济条件,不得诱导家属到指定药店购买指定产品,更不能开具处方牟取私利。若一经发现类似行为,一定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同时,我们要求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加强对处方开具、调剂和保管的管理工作。对不合理处方登记并通报,并及时予以干预。对已经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医师要取消其处方权。 以上是我们的调查情况通报,如有调查不实之处,请各位网友来我委实名投诉,我们将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最后,再次感谢各位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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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8-08-24 10:17
[做人凭良心于2018-08-24 10:45编辑了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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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8-08-24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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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08-24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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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8-08-24 11:56
这位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情况我委已受理,并已移交给相关科室处理,处理结果会第一时间在此贴公布,请关注。 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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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8-08-24 12:29
@做人凭良心 看了你怼市卫计委的帖子,你还是很有“才”的,逻辑关系还将就,就是逻辑起点错了。说明白点,你有病肯定是到医院看病,那坐在里面给你看病的人,其身份肯定是医生,他给你写的小纸条,那就是处方单,纸条内容就是药品和剂量。药品应该到药房买呀。而你说的饮料应该在医院门口的小卖部出售,价格几元到十几元不等。如果你能把医生处方中的药品理解为饮料的话,相信宠物店的狗粮味道也很爽口。我觉得市卫计委回帖人员真是好耐心,对待一个生活常识有所缺乏的人还耐心解释,为你们的执着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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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8-08-24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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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8-08-24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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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8-08-24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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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8-08-24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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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8-08-25 04:10
xiaoxiaomao:也真难为你了 —— 匆匆忙忙注册,第一条发言就给自己脸上贴金:卫生部那个被枪毙的那个人的人名,当中是不是也有这个筱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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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8-08-25 09:54
@所有回复我帖的人,新手就是要各位混迹网坛大虾们的关心,这样的热帖人人都可发言,我的观点不支持你们,就说我有问题?真可谓你们皆浊,唯我独醒。问问题的人无聊,还不让旁观者清的发个言。我支持忧虑的律师的观点。我相信政府,也知道水可载舟 亦可覆舟的道理,政府关心民生,给大伙一个发声的机会,但有些人总喜欢强调自己是纳税人,高高在上,感觉国家收的纳税钱就你一个人出的。本来有个公民身份,更要刁钻当DM。惭愧,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是自然规律,当喷子不可怕,就怕我是喷子我怕谁,不守秩序。再次感谢你们的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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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18-08-25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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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18-08-25 10:19
给楼主点赞,支持支持,有可能因为你的坚持与执着给广大朋友谋了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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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18-08-25 14:59
丁筱忍:@所有回复我帖的人,新手就是要各位混迹网坛大虾们的关心,这样的热帖人人都可发言,我的观点不支持你们,就说我有问题?真可谓你们皆浊,唯我独醒。问问题的人无聊,还不让旁观者清的发个言。我支持忧虑的律师的观点。我相信政府,也知道水可载舟 亦可覆舟...回到原帖作为常德市民,严重鄙视你 —— 正是因为有网友反映“市第一医院的饮料处方”现象(见链接),并且进行了指名道姓。而且,“市第一医院”在“部门用户”名回复中也承认了“饮料处方,便民药房”(见截图)。 请问你:向主管部门(市卫计委)请教“医生的处方内容及能否开饮料”,何错只有 ? 既然,主管部门(市卫计委)答复了“处方的内容及医生处方不能开饮料”,市民将“医生处方开饮料”的线索向主管部门举报,何过之有? 至于“市第一医院是否有医生开具饮料处方,以及开具过多少饮料处方”,这就是本帖的目的:由市卫计委具体查证。难道你认为“市民不该想市卫计委反映情况“、还是“市卫计委不该受理并查实”? 而你,人事不分、视线模糊 —— “ 如果你能把医生处方中的药品理解为饮料的话,相信宠物店的狗粮味道也很爽口。我觉得市卫计委回帖人员真是好耐心,对待一个生活常识有所缺乏的人还耐心解释,为你们的执着点赞 ”,满嘴污蔑、攻击,这难道这是一个人人应该具备的品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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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18-08-26 10:02
做人凭良心:作为常德市民,严重鄙视你 ——谢谢你的鄙视,但不要自称常德人民。至少很难把你与常德的“德”相联系。确实有网友在一医院遇到不开心事,相关部门也明确要求当事人去他们那里反应情况。你到网坛问些不着边际内容。“饮料事件”没解决,搞得社会负能量爆棚,人人自危,有病不敢医。感觉医院如地狱,我想问你你有病自己治的?别人告诉了解决渠道,我们就该听听他到相关部门反应过问题没有,如实反应了还不依法依规办理,那主管部门确实存在问题,这样我们才有凭有据。向政府投诉、向媒体爆料才站得住脚。我看过你的空间,大多是愤青言语。希望你实事求是,不然就真拿你刷刷存在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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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18-08-26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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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18-08-26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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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布于:2018-08-26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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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布于:2018-08-27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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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布于:2018-08-27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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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布于:2018-08-27 19:08
@所有和我有交流的人 人年纪大了就爱忘事,把常德论坛的密码给忘了,想办法找了许久才进论坛看到各位的发言。你们的猜测即正确也错误。说我是公职人员,算不上。医生呢更谈不上。就如同做人凭良心说我是一名普通的常德市民。看来专治喷子网友的观点,我也很赞同他,凡事讲个方法,既然做了就应该收到成效,无功而返对用心做事的人是一种打击。我支持写诗的网友实名申诉,把大家看着不顺眼的一医院便民药房的顽疾除掉,将那些挂羊头卖狗肉的顽疾早日清除掉。我不代表任何一方,和谐的组字中就有人和言的笔法,我希望大家互尊互信,为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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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布于:2018-08-27 19:43
仅仅从一医院官方账号的几次回复看,这个问题就可以追究调查,即便关键物证“处方”缺位。院方的几次回复已经暴露了很多线索,可以说他们已经承认了这种“处方”的存在,自相矛盾的说辞就是在推卸逃避了。支持楼主继续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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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布于:2018-10-09 16:42
热心网友:
你们好。感谢各位对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产科医生开具饮品处方事件的高度关注。自从论坛上有网友爆料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产科刘庆医生开具可丹美饮品处方事件后,市卫计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有关科室认真核实调查,现将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可丹美产品”的调查 可丹美为产品的商品名,其食品名称为DHA藻油膳食纤维复合粉(营养素固体饮品)。产品类型为营养素固体饮料,不属于处方药品。该产品作用是增加母体中DHA含量,提高宝宝智力水平和视觉灵敏。 二、关于“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便民药房的经营管理”的调查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便民药房隶属湖南广德医药有限公司,由湖南广德医药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经营管理,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由常德市武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发),其经营项目中包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 三、关于“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生是否开具可丹美处方”的调查 我们分别对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部、药剂科、库房、便民药房进行调查。经查实,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的电子处方中未有可丹美药品名,医生不能用电子处方开具可丹美产品。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剂科入库、出库的药品明细没有可丹美产品名称。现场检查医院库房,未查到可丹美产品。另外,我们对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大厅旁的便民药房进行了调查,该药房销售有可丹美产品,销售价为298元。从药房现存的全部处方中未发现问题处方,所有的处方笺中的药品全是处方药,未发现可丹美及其他非处方药品名称。处方笺信息填写完整,并有医生签名,未发现不规范处方。经调查药房负责人处方笺管理的相关情况,药房负责人回复处方笺由药房药师负责审核,药师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执行。我们要求便民药房严格遵守《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对问题处方要及时记录并按有关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关于“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产科刘医生开具饮品处方”的调查 我们约谈刘医生,刘医生承认有家属向其咨询婴儿营养膳食的相关问题,她建议家属可以给婴儿增添含有DHA藻油的营养品,以利于婴儿的智力、视力更好发育,但并未强制家属购买。虽无具体证据证明刘医生存在开具处方牟取私利的行为,但我们对刘医生警示性谈话,要求其对家属的咨询科学建议,要充分考虑家属经济条件,不得诱导家属到指定药店购买指定产品,更不能开具处方牟取私利。若一经发现类似行为,一定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同时,我们要求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加强对处方开具、调剂和保管的管理工作。对不合理处方登记并通报,并及时予以干预。对已经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医师要取消其处方权。 以上是我们的调查情况通报,如有调查不实之处,请各位网友来我委实名投诉,我们将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最后,再次感谢各位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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