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楼#
发布于:2018-08-24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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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楼#
发布于:2018-08-24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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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楼#
发布于:2018-08-24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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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楼#
发布于:2018-08-24 15:30
不过想当年,法师是因为德景园要将车位租金涨到600那件事才出来支持开发商的,当时都以为是物业的,现在想来,可能是德景园的业主买了车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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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楼#
发布于:2018-08-24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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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楼#
发布于:2018-08-24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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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楼#
发布于:2018-08-24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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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楼#
发布于:2018-08-24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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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楼#
发布于:2018-08-24 18:30
武德将军:你既然要我回,那我就回一句,你回头审视你的每一个跟帖,符合文明常德的要求么?我本来不想跟帖,怕惹火烧身!回到原帖有句老歌:朋友来了有好酒,若是那豺狼来了,迎接它的有猎枪。将军应该听过吧。文明常德的说法本人不清楚,我说的话若有哪个地方不文明可以指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论坛里的阴风不知将军是否有体会,有的人在这里颠倒是非指鹿为马,恶意横流丑行肆意,将军未曾察觉?真金不怕火来炼,你怕什么?以将军的身份,这点小事大可从心所欲,不想来而来,何故?你所指的我的“丑”可以任你用火炼,既有说辞在前,该帮她圆的你还可以圆,该指证我“丑”的还请赐教。白纸黑字都在这里留着。那位法师说过为自己说的话负责,证据甩到她脸上,她却回避了。你可不能学她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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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楼#
发布于:2018-08-24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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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楼#
发布于:2018-08-24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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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楼#
发布于:2018-08-24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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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楼#
发布于:2018-08-24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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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楼#
发布于:2018-08-24 19:47
武德将军:随便你怎么说,我无所谓,只要你有气力,不要如果说想要别人陪你打口水战的话,俺不奉陪,忙,至于你的言论,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我也相信常德论坛的看客心中都有一把尺的!所谓天上的老鹰大概是谁的马甲我也猜得到三分!回到原帖将军说哪里话,我的主张如顶楼所言,并非要人来打口水战,你丢下一句没证据的话不妥吧?你可以美丑不分,可以不进这个帖,进来看热闹可以不发言。既然说了我出丑就得指出来,有理有据才好。否则就真是你所顾忌的惹火烧身了。不同人心中的尺子可能差异大了去,有人认亲不认理,有人认理不认亲,我认理。老鹰是不是马甲,是谁的马甲我不关心,根本不猜,你猜个三分提它作甚?老鹰和安4的交锋现在也可查看到一部分,安4是完败的,他的窘境你没看见?!面对老鹰的一个简单问题,是或不是,他躲了又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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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楼#
发布于:2018-08-24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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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楼#
发布于:2018-08-24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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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楼#
发布于:2018-08-24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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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楼#
发布于:2018-08-24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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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楼#
发布于:2018-08-24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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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楼#
发布于:2018-08-24 23:28
热土:别争了,只能说,现在的民法实践中,主流观点还是认为地下停车位的所有权是开发商的。当然,你的观点也不是没有意义,体现了人民群众的呼声,说不定哪天就变成主流了。只是要争个输赢的话,你确实是比较吃亏滴。你的说法比较中肯。客观来讲,开发商是做生意的,对于楼盘只是过客,钱货两清走人,没必要纠结在地下车位的问题上,他们不是冲着小区地下车位的经营来的。虽然暂时法规的界定不清晰,甚至有地方规定违背宪法的,但法理在。循着法理的方向可以找到现行法规的不足,进而加以完善。本人侧重的并非个别小区实际维权案例,也非个别地方规定的解读,而是以事实为依据,还地下车位以合理合法的本来面目。实际上不少楼盘的地下车位被卖了两次,第一次是暗,收了钱没交货,第二次是明,能卖的就是多赚的。这笔账他们心知肚明,并且是有据可查的。原帖中我已提到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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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楼#
发布于:2018-08-25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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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楼#
发布于:2018-08-25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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