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楼#
发布于:2018-08-22 16:14
我看以前帖子的照片,这条路好像路况还不错也是条直路啊。我没有去过,以后去也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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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发布于:2018-08-23 10:09
这位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办已受理,待处理结果出来再上网告知。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石门县县长热线 2018年0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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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楼#
发布于:2018-08-23 10:20
楼主,不管你是市里面的什么干部,扶多大的贫,做了多大的贡献,在违章这件事情上麻烦摆正自己的心态,此时,你是一名普通的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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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发布于:2018-08-23 13:58
问题不解决,始终是问题,问题解决了,以后的车辆和人员安全有保障了,请你看看网上的投诉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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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发布于:2018-08-23 17:00
这位网友:
你好,关于你在“石门县交警作为还是不作为、为人民安全工作还是为人民币工作?”一贴中反映的问题,我办已交办石门县交警大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是为切实有效管控机动车超速行驶违法行为,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12年初,该队报市、省公安交管部门批准同意,并于同年7月20日向社会公开发布了《石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重点路段实行超速抓拍的通告》。通告中明确X021线石门县蒙泉镇望仙树村至夹山镇邵福寺村为测速路段之一。石门至陬市41公里700米路段在通告明确的测速区域。 二是该队在测速路段设有完整的标志标牌。每个移动测速取证设备点距来车方向500米处设有限速标志,距来车方向200米外设有明显的“前方测速”交通标志,并将移动测速取证设备放置于路侧明显位置,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关于你在帖中提到“为什么导航中没有”的问题,由于导航的信息很多时候不完全准确,驾车时应看清楚标志标线,谨慎驾驶。 三是根据该路段路况、车流量等实际,分车型限定了不同的行驶速度:小型汽车限速70公里/小时、大型汽车限速60公里/小时、重型挂车和摩托车限速40公里/小时。限定速度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有关通行规定。 四是该队所使用的移动测速设备均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且每年定期由省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检定合格,保持功能有效。 五是该队对于移动测速抓拍的每一起超速违法行为,巡逻民警采集信息录入后,再由大队专职法制员对照国家标准GAT832-201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进行审查审核后,导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不全(无车号),该队无法对你驾驶车辆超速的违法行为进行更进一步审核。如对超速违法记录有异议,可到该队法制股或违法处理窗口查看拍摄的照片等证据资料。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石门县县长热线 2018年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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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楼#
发布于:2018-08-24 09:23
除了回复!罚款,扣分。我们就没有其他的措施了吗?十个月以前也是这样的回复,数十次的投诉都这样,对老百姓的带来的是时间和金钱的损失,对政府带来的可是公信力和良知的践踏!此地段不能设减速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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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楼#
发布于:2018-08-24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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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楼#
发布于:2018-08-24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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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楼#
发布于:2018-08-2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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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楼#
发布于:2018-08-27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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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楼#
发布于:2018-08-29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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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楼#
发布于:2018-10-29 20:10
现就留言所述回复如下:为切实有效管控机动车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石门公安交警大队严格报经上级公安交管部门批准,设立提示标志、社会公布等程序,并于2012年7月20日向社会公开发布了《石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重点路段实行超速抓拍的通告》,通告中明确X021线石门段(石门县蒙泉镇望仙树村至夹山镇邵福寺村)为测速路段,规定小型汽车限速70公里/小时、大型汽车限速60公里/小时、重型挂车和摩托车限速40公里/小时,您所说的X021线石门至陬市41公里700米路段在通告明确的测速区域,通过测速,有效保障了该路段通行秩序,交通事故大幅减低。
按照移动测速工作规范,石门交警大队在每个移动测速取证设备点距来车方向500米处设有限速标志,距来车方向200米外设有明显的“前方测速”交通标志,并将移动测速取证设备放置于路侧明显位置,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无故意遮挡或者掩盖测速设备的行为。如果您对此次超速违法记录有异议,可到我队法制股或车管所违法处理窗口查看拍摄的照片等证据资料。 “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对自己和他人负责,切莫超速行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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