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楼#
发布于:2018-08-21 09:10
我顶
31楼#
发布于:2018-08-21 13:48
32楼#
发布于:2018-08-21 15:25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四条 “人防工程属于国防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平时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战时由人民政府统一调配使用”。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
看不懂的话,可以请教你们人大法工委的董主任,他也住在方正园,他是权威。我就不浪费口水了。
仗剑
七级网友
七级网友
33楼#
发布于:2018-08-21 15:45
34楼#
发布于:2018-08-21 16:14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35楼#
发布于:2018-08-21 16:17
安安4088:《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四条 “人防工程...
回到原帖
     暴露董主任的隐私哒。
36楼#
发布于:2018-08-21 16:34
秋风一剑:暴露董主任的隐私哒。回到原帖
是不是暴露隐私,吃法律饭的,会把握不了尺度?
37楼#
发布于:2018-08-21 16:35
牛屄扯蛋:恶法,一定是恶法,和宪法冲突。此外,因为业主承担了建设成本,那就是业主享有收益!回到原帖
你这是认真的还是扯蛋的?
38楼#
发布于:2018-08-21 16:50
可租可以转让
那花了十把万买个车位和没买车位的肯定有区别的,肯定要管理规范一点,没买车位的就是不能停啊
39楼#
发布于:2018-08-21 17:01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40楼#
发布于:2018-08-21 17: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四条 “人防工程属于国防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平时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战时由人民政府统一调配使用”。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
看不懂的话,可以请教你们人大法工委的董主任,他也住在方正园,他是权威。我就不浪费口水了。
41楼#
发布于:2018-08-21 17:32
当今社会就是有这样一些人,硬是想不出钱就白白停车,我问哈你我们花钱买车位的人情何以堪呢?方正园停车秩序就是你们这些人搞坏的,还在这里长篇大论,你最好回乡里老家去,停哪里都不要钱……
42楼#
发布于:2018-08-21 17:39
方正园小区是单位集资房,要看开发方式。如果是单位组织一帮人组成基建办,披个开发企业的马甲,全部是自己操办的,那么人防工程属于单位所有(我住的小区就是这样,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属于单位所有。只租不卖);如果是开发商定向开发,全部是开发商操办的,那么人防工程属于开发商所有。归业主共有,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商品房销售合同中明确把人防工程纳入了公摊。这种情况我市还没有出现过。
43楼#
发布于:2018-08-21 17:42
安安4088:是不是暴露隐私,吃法律饭的,会把握不了尺度?回到原帖
既然你自称吃的法律饭,就请作个分析,再下个判断如何?开发商为什么要拿一份废文件作依据?开发商侵权没有?如果证据不足以让你作结论,还差什么?
44楼#
发布于:2018-08-21 18:16
不了了之:既然你自称吃的法律饭,就请作个分析,再下个判断如何?开发商为什么要拿一份废文件作依据?开发商侵权没有?如果证据不足以让你作结论,还差什么?回到原帖
找你们法工委董主任请教去,他也是吃法律饭的,并且是权威。
DL
DL
一级网友
一级网友
45楼#
发布于:2018-08-21 18:35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四条 “人防工程属于国防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平时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战时由人民政府统一调配使用”。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 同样是业主,为了让大家不要盲目跟风,有必要站出来把这些条例发出来,请大家自行判断。以上条例真实有效并可以查证。
楠木
一级网友
一级网友
46楼#
发布于:2018-08-21 18:3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四条 “人防工程属于国防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平时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战时由人民政府统一调配使用”。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 
47楼#
发布于:2018-08-21 18:45
微律师查询了常德市的相关规定,根据2011年10月10日常德市规划局、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的《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小区内地面露天停车位和架空停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地上专用停车库、地下停车场归开发企业所有。
48楼#
发布于:2018-08-21 18:49
安安4088:找你们法工委董主任请教去,他也是吃法律饭的,并且是权威。回到原帖
问题棘手么?一下就推开了。你在现场的不答,吃法律饭的是不是精于踢皮球?权威踢皮球的技术可能更熟练吧,我还是等官方答复。
Hy888
一级网友
一级网友
49楼#
发布于:2018-08-21 18:49
微律师查询了常德市的相关规定,根据2011年10月10日常德市规划局、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的《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小区内地面露天停车位和架空停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地上专用停车库、地下停车场归开发企业所有。
Hy888
一级网友
一级网友
50楼#
发布于:2018-08-21 18:52
lushumin888:当今社会就是有这样一些人,硬是想不出钱就白白停车,我问哈你我们花钱买车位的人情何以堪呢?方正园停车秩序就是你们这些人搞坏的,还在这里长篇大论,你最好回乡里老家去,停哪里都不要钱……回到原帖
有些人当那些买了车位的人是傻子,把自己当神
楠木
一级网友
一级网友
51楼#
发布于:2018-08-21 18:56
微律师查询了常德市的相关规定,根据2011年10月10日常德市规划局、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的《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小区内地面露天停车位和架空停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地上专用停车库、地下停车场归开发企业所有。
52楼#
发布于:2018-08-21 18:57
欣欣向上:那花了十把万买个车位和没买车位的肯定有区别的,肯定要管理规范一点,没买车位的就是不能停啊回到原帖
如果官方答复是开发商侵权,要退回卖车位的钱,你收不收那退回的钱呢?
53楼#
发布于:2018-08-21 18:58
lushumin888:当今社会就是有这样一些人,硬是想不出钱就白白停车,我问哈你我们花钱买车位的人情何以堪呢?方正园停车秩序就是你们这些人搞坏的,还在这里长篇大论,你最好回乡里老家去,停哪里都不要钱……回到原帖
如果官方答复是开发商侵权,要退回卖车位的钱,你收不收那退回的钱呢?要是收的话,分不分给我一半呢?
c sh
一级网友
一级网友
54楼#
发布于:2018-08-21 18:58
微律师查询了常德市的相关规定,根据2011年10月10日常德市规划局、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的《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小区内地面露天停车位和架空停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地上专用停车库、地下停车场归开发企业所有。
xlh003
一级网友
一级网友
55楼#
发布于:2018-08-21 19:0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四条 “人防工程属于国防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平时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战时由人民政府统一调配使用”。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 
zgsgxmr
一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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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楼#
发布于:2018-08-21 19:18
查询了常德市的相关规定,根据2011年10月10日常德市规划局、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的《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小区内地面露天停车位和架空停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地上专用停车库、地下停车场归开发企业所有。
lalili
一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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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楼#
发布于:2018-08-21 19:21
很多小区也遇到相同的情况,但是根据2011年10月10日常德市规划局、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的《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小区内地面露天停车位和架空停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地上专用停车库、地下停车场归开发企业所有。
58楼#
发布于:2018-08-21 19:2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四条 “人防工程属于国防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平时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战时由人民政府统一调配使用”。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
59楼#
发布于:2018-08-21 19:29
楼主你没一点常识,现在所有的楼盘地下车位都属于人防工程,现在所有的楼盘的地下车库都是有偿使用。我是方正园的业主,开发商为维护大多数业主的利益也做了很多的工作,大家有目共睹,我们也很清楚你的意图,你堵大门、你唯恐天下不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