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楼#
发布于:2018-08-21 15:25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四条 “人防工程属于国防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平时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战时由人民政府统一调配使用”。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 看不懂的话,可以请教你们人大法工委的董主任,他也住在方正园,他是权威。我就不浪费口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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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发布于:2018-08-21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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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楼#
发布于:2018-08-21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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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楼#
发布于:2018-08-21 17: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四条 “人防工程属于国防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平时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战时由人民政府统一调配使用”。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 看不懂的话,可以请教你们人大法工委的董主任,他也住在方正园,他是权威。我就不浪费口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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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楼#
发布于:2018-08-21 17:32
当今社会就是有这样一些人,硬是想不出钱就白白停车,我问哈你我们花钱买车位的人情何以堪呢?方正园停车秩序就是你们这些人搞坏的,还在这里长篇大论,你最好回乡里老家去,停哪里都不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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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楼#
发布于:2018-08-21 17:39
方正园小区是单位集资房,要看开发方式。如果是单位组织一帮人组成基建办,披个开发企业的马甲,全部是自己操办的,那么人防工程属于单位所有(我住的小区就是这样,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属于单位所有。只租不卖);如果是开发商定向开发,全部是开发商操办的,那么人防工程属于开发商所有。归业主共有,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商品房销售合同中明确把人防工程纳入了公摊。这种情况我市还没有出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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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楼#
发布于:2018-08-21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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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楼#
发布于:2018-08-21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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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楼#
发布于:2018-08-21 18:35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四条 “人防工程属于国防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平时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战时由人民政府统一调配使用”。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 同样是业主,为了让大家不要盲目跟风,有必要站出来把这些条例发出来,请大家自行判断。以上条例真实有效并可以查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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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楼#
发布于:2018-08-21 18:3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四条 “人防工程属于国防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平时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战时由人民政府统一调配使用”。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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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楼#
发布于:2018-08-21 18:45
微律师查询了常德市的相关规定,根据2011年10月10日常德市规划局、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的《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小区内地面露天停车位和架空停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地上专用停车库、地下停车场归开发企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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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楼#
发布于:2018-08-21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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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楼#
发布于:2018-08-21 18:49
微律师查询了常德市的相关规定,根据2011年10月10日常德市规划局、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的《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小区内地面露天停车位和架空停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地上专用停车库、地下停车场归开发企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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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楼#
发布于:2018-08-21 18:52
lushumin888:当今社会就是有这样一些人,硬是想不出钱就白白停车,我问哈你我们花钱买车位的人情何以堪呢?方正园停车秩序就是你们这些人搞坏的,还在这里长篇大论,你最好回乡里老家去,停哪里都不要钱……回到原帖有些人当那些买了车位的人是傻子,把自己当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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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楼#
发布于:2018-08-21 18:56
微律师查询了常德市的相关规定,根据2011年10月10日常德市规划局、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的《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小区内地面露天停车位和架空停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地上专用停车库、地下停车场归开发企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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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楼#
发布于:2018-08-21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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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楼#
发布于:2018-08-21 18:58
lushumin888:当今社会就是有这样一些人,硬是想不出钱就白白停车,我问哈你我们花钱买车位的人情何以堪呢?方正园停车秩序就是你们这些人搞坏的,还在这里长篇大论,你最好回乡里老家去,停哪里都不要钱……回到原帖如果官方答复是开发商侵权,要退回卖车位的钱,你收不收那退回的钱呢?要是收的话,分不分给我一半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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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楼#
发布于:2018-08-21 18:58
微律师查询了常德市的相关规定,根据2011年10月10日常德市规划局、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的《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小区内地面露天停车位和架空停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地上专用停车库、地下停车场归开发企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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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楼#
发布于:2018-08-21 19:0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四条 “人防工程属于国防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平时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战时由人民政府统一调配使用”。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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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楼#
发布于:2018-08-21 19:18
查询了常德市的相关规定,根据2011年10月10日常德市规划局、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的《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小区内地面露天停车位和架空停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地上专用停车库、地下停车场归开发企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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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楼#
发布于:2018-08-21 19:21
很多小区也遇到相同的情况,但是根据2011年10月10日常德市规划局、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的《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小区内地面露天停车位和架空停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地上专用停车库、地下停车场归开发企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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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楼#
发布于:2018-08-21 19:2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四条 “人防工程属于国防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平时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战时由人民政府统一调配使用”。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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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楼#
发布于:2018-08-21 19:29
楼主你没一点常识,现在所有的楼盘地下车位都属于人防工程,现在所有的楼盘的地下车库都是有偿使用。我是方正园的业主,开发商为维护大多数业主的利益也做了很多的工作,大家有目共睹,我们也很清楚你的意图,你堵大门、你唯恐天下不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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