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楼#
发布于:2018-07-22 21:17
  好久把车位还给业主????我会急死!终于有车位停车了。
 不过还车位的时候,麻烦跟每家每户配一把刀,莫到时候分赃不均的时候要砍人。先说好,我是绝对不会相信什么业主委员会的那些腿。
  我比较怀疑制定这个政策的人群的执行能力。除非是国人都变成活雷锋了。。
61楼#
发布于:2018-07-22 21:52
秋风一剑:好久把车位还给业主????我会急死!终于有车位停车了。
 不过还车位的时候,麻烦跟每家每户配一把刀,莫到时候分赃不均的时候要砍人。先说好,我是绝对不会相信什么业主委员会的那些腿。
  我比较怀疑制定这个政策的人群的执行能力。除非是国人都...
回到原帖
你露馅了,等分赃啊。看你的架势高人一等,混论坛混都混成七级网友了
62楼#
发布于:2018-07-23 08:09
有关部门来晒账本啊
63楼#
发布于:2018-07-23 08:48
行者乙:你露馅了,等分赃啊。看你的架势高人一等,混论坛混都混成七级网友了回到原帖
   希望你能成功!!!!!!我们全部站在你这一边,不要泄气啊!!!!!!
64楼#
发布于:2018-07-23 09:16
秋风一剑:希望你能成功!!!!!!我们全部站在你这一边,不要泄气啊!!!!!!回到原帖
提醒你看清楚:业主的东西被他们侵占,要回来是理所当然,不为“赃”。下次摆出高姿态要排练一下,比如:先说明你的几台车都是买了车位的,不会和一群“拿刀分赃”的低能者争夺,更不会象食腐者一样等在旁边眼巴巴看其他捕食者吃完再捡点残羹,谁让你不拿刀呢,哈哈哈
65楼#
发布于:2018-07-23 09:21
行者乙:楼盘上的房子卖完了,土地使用权就是业主们的,这片土地上的建筑物不管地上地下都是附属物,土地使用权是皮,附属物是毛。开发商没有皮了哪里还有毛?回到原帖
你到现在还没明白。地下车位不是开发商的,是国家的归属人民防空办公室管理。土地也是国家的,你的住宅是没有土地权的,只有使用权和地下车位一样的啊,都是只有使用权。地下建筑是国家的不是附属物,多读读书。
66楼#
发布于:2018-07-23 09:23
专治喷子:没有细则,物业可以玩死你。。。我的意思是,要有可以操作的细则,而不是轻飘飘的一句,车位只能优先卖给业主之类的屁话。最后闹矛盾的还是业主和物业。而某些机关好像干了事,但实际啥也没干。回到原帖
国家有什么权利要求别人租多少钱,保障多少东西?管不了那么细啊。现在是要求转型为服务型政府,不是管理型了。就像十年前物业都是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在都变成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了,看名字的转变都知道了!
67楼#
发布于:2018-07-23 09:24
行者乙:以前江湖上的规矩,不义之财见者有份,分了钱的不会随便开口,互相保密也是规矩。回到原帖
妈蛋,谈法律的时候你谈江湖上的规矩,不义之财见者有份,分了钱的不会随便开口,互相保密也是规矩。
68楼#
发布于:2018-07-23 09:25
行者乙:你投资的东西卖掉了,钱放口袋里了,东西还算你的,牛,不是,是流氓回到原帖
卖的是使用权  使用权!!!不是所有权!!!!
69楼#
发布于:2018-07-23 09:27
行者乙:简化一下,每户半个车位的使用权,按使用权交管理费,使用权货币化,民主集中制,大家商量个适当的价格,业主大会半数人同意即可。使用权可以在业主之间交易,你买到几个车位的使用权就可以用几个车位。反正和开发商没关系。有问题么?回到原帖
有,我一个车位只愿意出1W块多了不出,你就说那就竞价,有人出10W  我就去物价局告你哄抬物价!奸商,狗屎业委会,坑害住户权益,开发商的走狗,反正不1W卖我你就不是人!(和现在住户一模一样)
70楼#
发布于:2018-07-23 09:33
行者乙:你的强盗逻辑浮出水面了吧,哈哈,算在成本中的东西卖掉了,别人买单了还说是你的回到原帖
麻烦你去拿房产证看看吧,70年后产权就到期了。你不是买了单的?为什么只有70年产权?
71楼#
发布于:2018-07-23 09:51
忧虑的法师:你到现在还没明白。地下车位不是开发商的,是国家的归属人民防空办公室管理。土地也是国家的,你的住宅是没有土地权的,只有使用权和地下车位一样的啊,都是只有使用权。地下建筑是国家的不是附属物,多读读书。回到原帖
多谢,看来你是看过账本的,知道“地下车位不是开发商的”。要的就是你这句话,穿上你的制服,对观众们大声说出来,盖上你的大印,让民众看到,谢谢,拜托
72楼#
发布于:2018-07-23 10:10
忧虑的法师:麻烦你去拿房产证看看吧,70年后产权就到期了。你不是买了单的?为什么只有70年产权?回到原帖
    散了吧,人家是理想主义者。
73楼#
发布于:2018-07-23 10:26
忧虑的法师:你到现在还没明白。地下车位不是开发商的,是国家的归属人民防空办公室管理。土地也是国家的,你的住宅是没有土地权的,只有使用权和地下车位一样的啊,都是只有使用权。地下建筑是国家的不是附属物,多读读书。回到原帖
“地下车位不是开发商的”。我读书少,只要你这句话,哈哈哈。

请大人你盖印公示,免得开发商再卖或租地下车位。虽然本人读书少,还是要谢谢你,绕了好多的圈子终于说出这句话,再回头看看顶楼我的原帖
74楼#
发布于:2018-07-23 10:58
秋风一剑:散了吧,人家是理想主义者。回到原帖
看来上次给你的提醒你没懂,再提醒你一次:混论坛和混江湖都要守规矩,输了就认错,不要胡搅蛮缠。以前听说有人腰里挂个死老鼠冒充打猎的,你网名配把“剑”,和挂老鼠有异曲同工之妙。有脸配“剑”还要有胆刎颈才好。
75楼#
发布于:2018-07-23 12:16
xcd001:住房、医疗和教育三大政策使国家积累了巨额财富傲立世界,民众游走在赤贫的边缘。回到原帖
多谢帮顶
76楼#
发布于:2018-07-23 12:17
多谢帮顶
77楼#
发布于:2018-07-23 12:17
仗剑:好文,但是无用,老百姓只能叹息回到原帖
多谢帮顶,会有用的
78楼#
发布于:2018-07-23 12:18
表哥:请你们表个态,把居民小区地下车位名正言顺还给业主吧!回到原帖
多谢帮顶
79楼#
发布于:2018-07-23 12:19
huoxingge:住房、医疗和教育三大政策使国家积累了巨额财富傲立世界,民众游走在赤贫的边缘。回到原帖
多谢帮顶,顺便灌水
80楼#
发布于:2018-07-23 12:19
柳城麦兜:昨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闭幕。会上,《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表决通过,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备受居民关注的物业服务费调整、共用部位经营收益分配、车位租售等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修改完善。

《条...
回到原帖
多谢帮顶
81楼#
发布于:2018-07-23 12:20
仗剑:《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明年1月起施行 小区车位不得只售不租
最新的,希望能执行。起码老百姓负担小一点
回到原帖
多谢帮顶
82楼#
发布于:2018-07-23 12:20
一切尽在:住房,教育,医疗=新三座大山回到原帖
多谢帮顶
83楼#
发布于:2018-07-23 12:21
宏泰家园tzh:已在贫困之中了回到原帖
多谢帮顶
84楼#
发布于:2018-07-23 12:24
西门花落雪:快了!回到原帖
多谢帮顶
85楼#
发布于:2018-07-23 12:25
专治喷子:又没有细则,有卵用,行啊,租给你1万1月,不一样的。。。回到原帖
多谢帮顶
86楼#
发布于:2018-07-23 13:41
行者乙:“地下车位不是开发商的”。我读书少,只要你这句话,哈哈哈。

请大人你盖印公示,免得开发商再卖或租地下车位。虽然本人读书少,还是要谢谢你,绕了好多的圈子终于说出这句话,再回头看看顶楼我的原帖
回到原帖
从头到尾都说了地下车位是人防工程归国家,不归开发商,但国家按着谁开发谁受益,地下车库使用权归开发商,开发商出售,出租的使用权!你还没搞明白?
87楼#
发布于:2018-07-23 14:14
行者乙:看来上次给你的提醒你没懂,再提醒你一次:混论坛和混江湖都要守规矩,输了就认错,不要胡搅蛮缠。以前听说有人腰里挂个死老鼠冒充打猎的,你网名配把“剑”,和挂老鼠有异曲同工之妙。有脸配“剑”还要有胆刎颈才好。回到原帖
    你跑题了。
    最后回复你一次,以一个文件或者提案就能解决的问题,那都不是问题。聪明人很多,能看出问题的人也很多,但是能解决问题的人很少。
88楼#
发布于:2018-07-23 16:42
忧虑的法师:从头到尾都说了地下车位是人防工程归国家,不归开发商,但国家按着谁开发谁受益,地下车库使用权归开发商,开发商出售,出租的使用权!你还没搞明白?回到原帖
你晒账本就都明白了,算在成本里卖给业主了,你看不懂?你开发的东西卖掉了,买单的业主受益,你没买过东西?你读书多应该知道商品的属性吧?
89楼#
发布于:2018-07-23 16:50
秋风一剑:你跑题了。
    最后回复你一次,以一个文件或者提案就能解决的问题,那都不是问题。聪明人很多,能看出问题的人也很多,但是能解决问题的人很少。
回到原帖
把简单的问题搞复杂,政府和开发商的密切利益关系造成的。胜利是努力的结果,你连信念都没有,聪明何用,配“剑”何用,站一边等最适合你,急都不用

没必要在这里插科打诨,多谢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