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楼#
发布于:2018-06-30 19:16
|
|
32楼#
发布于:2018-07-01 00:21
18673638091:如果你知道我说的地方你就能看到,因为这个地你距离二大队也就三五百米左右回到原帖你拍这里违停的照片,喊交警去帖罚单,如果他们不一视同仁,你方可质疑交警不公平执法。不能因为此处有漏网之违停车,你被开罚单就是交警乱来吧。 |
|
33楼#
发布于:2018-07-01 15:14
:广场二大队旁边有的车子后面一大截停在马路上了,严重影响交通,这种车子作死滴罚,双手赞成交警同志的作法。
|
|
34楼#
发布于:2018-07-01 17:24
|
|
35楼#
发布于:2018-07-01 22:04
|
|
36楼#
发布于:2018-07-02 06:54
|
|
38楼#
发布于:2018-07-02 08:48
|
|
39楼#
发布于:2018-07-02 09:33
18673638091:什么别人没罚我就不舒服了?你这什么话?我的意思是交警你既然不让停,就该每天都贴,不能随心所欲,这样才能服众。回到原帖交警每天怎么执法是应该有他们的标准,但这不是你乱停车的理由。 |
|
41楼#
发布于:2018-07-02 16:11
“18673638091”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您在政府网站“交警二大队”的市民留言收悉。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明确规定。也就是说,只有在施划了停车泊位的人行道上停放车辆才是允许的。 您的车辆所停的青年路老体育馆人行道路段并未施划停车泊位,因此此处是不允许停放车辆的。但出于人性化执法考虑,除有市民举报外,只要车辆在此停放不妨碍市民正常出行,大队对违停车辆并未实施违法抓拍。但在当日,您的车辆停放时有市民举报您的停车妨碍了市民的正常出行,因此大队才派警力前往处置,实施违停摄录。 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依靠大家共同维护!希望您能理解!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 2018年7月2日 |
|
42楼#
发布于:2018-07-09 08:27
18673638091:这个地方他就是想贴就贴,我看到每天都有车停在那里,就今天我出处理违停,都有几张车停在那里却没有贴,这又是什么意思?回到原帖不是所有的违章都能被抓到的 |
|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