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舅舅在今年上半年驾车出了交通事故,交警扣车,这两天正在处理车的问题,交警说要缴纳停车费3千多,我查看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里面并没有找到这方面的规定;行政强制法里面倒是有规定是不用缴纳费用的,第二十六条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为什么在实际操作中有如此大的偏移,双向费用:向停车人收费,又向财政报销。请市交通局给一个法律依据。
|
|
最新喜欢:![]() |
1楼#
发布于:2017-11-29 21:44
很多年前看过一个视频,这个钱是不应该交的,交警以为当事人不知道捞钱
建议咨询一下律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
2楼#
发布于:2017-11-29 21:57
湖南交通频道FM91.8已经明确说了:交警扣车停车场费用属于财政拨款,不用车主承担!
|
|
5楼#
发布于:2017-11-30 08:29
浪人传说:
您提出问题应收交警部门管理,不属交通局管理范围,请市政府热线办划到相关部门回复。谢谢! |
|
6楼#
发布于:2017-11-30 09:05
那啥停车场费用就是吃黑的,这个费用已经不止一次被电视台曝光属于滥收费,可奇怪的是这个费用依然在收,也没有哪个部门出来纠正这种行为!
|
|
8楼#
发布于:2017-11-30 10:58
这个费用多地电视台都有过播出是不应该收的,网络上报纸上也经常性的有资料分析这费用是不应收的。但是,按照交警部门通常的做法,一般都是由当事人交的,通常的想法就是谁叫你出事故的、出事故了是扣的你车、你停的车不是你交该谁交。很多事情都是按明里一套规则,实际操作上又有一套也没受太多非议的。按照法律或法规,交警部门不是判决机关,处理事故只有组织调解的权力,没有裁判权,微小事故不需要检车就没有扣车的必要,扣车以后在检完车一定的时间是要放车的,发生事故时没有强制哪方垫付医疗费的权利。但是实际操作中,交警部门一般会把权力扩大化,一般产生事故就扣车,同时以扣车放车及长时间停车的巨额停车费为掌控的条件,以此为要求垫付医疗费,个别交警以此为要求接受交警部门的“判决”——即事故认定书。
本人的理解,交警部门以上的做法不合法不合规,但操作毕竟还是有一定的合理性,毕竟出了事故要是都找法院,法院的工作量也太大了、时间成本也太长了,交警部门按他通常的做法,也使事故尽快得到处理,使伤者得到救治。当事交警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采取这种“越权”做法也没太多非议的,但如果不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采取这种做法个别情况是不怎么妥当的。 这种情况我认为,你“势强”则可按照法律法规翻过来,如果不”势强",交警部门按照他通常的做法,有一定的合理性,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你也无可耐何. 只是个人分析与见解,不当作建议与确实正确无误的舆论。 |
|
9楼#
发布于:2017-11-30 11:04
这个之前不叫停车费,叫保管费,有些地方是有票的,保险公司可能报销。
|
|
10楼#
发布于:2017-11-30 11:16
留言所述情形,交警部门不收取停车费用,建议您直接与我们联系:0736-7703556。
|
|
12楼#
发布于:2017-11-30 13:02
看样子有了10楼回复楼主可以放心了,但事实是他们总是很会玩,有些停车场搞的是私人承包,美其名曰承包者收费无那谁无关,问题是那谁为何要把车放到外人承包停车场呢?所以楼主可以硬起来。
没猫腻楼主就不会遇到这种困绕,没猫腻就不会总有人遇到这种事。 |
|
14楼#
发布于:2017-11-30 18:50
|
|
15楼#
发布于:2017-11-30 18:51
为什么回复就四个字,处理完成。那处理的结果是怎么样的呢?是不是应该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到底应不应该收钱。对这样的回复很不满意,这是在敷衍老百姓吗。鉴于这样的不负责,我只能投诉到市政府。
|
|
16楼#
发布于:2017-11-30 18:57
|
|
17楼#
发布于:2017-11-30 20:31
这个问题是多年前就规范了的但为什么现在还存在这些乱收费?看样子交警部门得巡视组巡视了。
|
|
21楼#
发布于:2017-12-02 14:20
|
|
23楼#
发布于:2017-12-02 19:49
先报警,留报警记录。再以第一被告起诉交警部门,第二被告起诉收费停车场!
|
|
24楼#
发布于:2017-12-02 21:05
|
|
25楼#
发布于:2017-12-02 21: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