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一驾驶人因二次酒驾被交警部门当场查处……
11月24日,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叶湖大队在辖区柳泉路与紫缘路设卡开展“夜查”整治行动,10时许,执勤民警在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湘J18***的小型汽车行驶状态异常,在距离检查点不到100米的地方突然停车,驾驶人下车企图与副驾驶的女士互换座位,民警立即上前对驾驶员进行检查,同时,发现该驾驶员满身酒味,便对驾驶员使用快速检测棒进行酒驾检测,检测棒报警,随后,民警将驾驶员胡某带至执勤点使用吹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胡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76.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现场对胡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开具《公安交管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要求驾驶员胡某到大队接受处罚。27日9时许,驾驶人胡某来到大队接受处罚时,系统提示该驾驶员2017年4月18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属于二次酒驾。 目前,公安部门依法对驾驶人熊某处以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7日,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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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7-11-28 12:05
一次酒驾,就已经参加了科目一的学习和考试,居然还二次酒驾。只能说,牛人,要么是牛到能摆平所有。这样看来,是摆不平啊。还是挺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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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7-11-28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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