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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7-11-22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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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7-11-23 08:44
问号110:https://wapbaike.baidu.com/item/%E5%9C%B0%E6%96%B9%E6%80%A7%E6%B3%95%E8%A7%84/300922回到原帖美女: 你还根本没分清何为“地方性法规”、何为“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还想和我纠缠 ...... ![]() ![]() ![]() 为什么说常德市制定的不叫“地方性法规”?简言之,“常德市”不够格(以前的说法 —— 《立法法》修改以后,现在常德市才可以立法:是“设区的市”) ! 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主体包括: 1、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2、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3、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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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7-11-23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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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7-11-23 11:19
看来大家对规范性文件、对于一些法律概念还不是很了解;
1、从广义上来说,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政府或者部门规范性文件都属于规范性文件,他们都具有共同的特点,即针对不特定对象,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具有普遍约束力、反复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属于规范性法文件,位阶高;地方政府或者部门规范性文件属于普通规范性文件,位阶低。 2、地方政府或者部门规范性文件位阶低,不是“法”,没有法律效力,但不等于没有效力,是一纸空文。规范性文件是法律体系的一个补充,《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公文”。除了守法外,属于规范性文件调整对象的,同样也要遵守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受其约束,否则,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3、常政发(2013)8号文件属于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制定,目前在有效期内(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5年,暂行、试行的,为2年)。不论是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还是行政管理机关,都具有普遍约束力。其中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管理职责分工,相关执法部门必须执行; 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授予了公安机关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如果对群众关于高音喇叭、电喇叭噪音扰民的投诉不予处理,则涉嫌不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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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7-11-23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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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7-11-23 14:36
微笑的麦穗:来学习哈,期待江警官的权威解释回到原帖安安4088 2017-11-23 11:19 47楼 看来大家对规范性文件、对于一些法律概念还不是很了解; 1、从广义上来说,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政府或者部门规范性文件都属于规范性文件,他们都具有共同的特点,即针对不特定对象,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具有普遍约束力、反复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属于规范性法文件,位阶高;地方政府或者部门规范性文件属于普通规范性文件,位阶低。 2、地方政府或者部门规范性文件位阶低,不是“法”,没有法律效力,但不等于没有效力,是一纸空文。规范性文件是法律体系的一个补充,《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公文”。除了守法外,属于规范性文件调整对象的,同样也要遵守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受其约束,否则,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3、常政发(2013)8号文件属于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制定,目前在有效期内(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5年,暂行、试行的,为2年)。不论是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还是行政管理机关,都具有普遍约束力。其中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管理职责分工,相关执法部门必须执行; 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授予了公安机关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如果对群众关于高音喇叭、电喇叭噪音扰民的投诉不予处理,则涉嫌不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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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7-11-23 14:37
七彩阳光:地方性法规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关键是重在执行法律和法规!回到原帖安安4088 2017-11-23 11:19 47楼 看来大家对规范性文件、对于一些法律概念还不是很了解; 1、从广义上来说,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政府或者部门规范性文件都属于规范性文件,他们都具有共同的特点,即针对不特定对象,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具有普遍约束力、反复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属于规范性法文件,位阶高;地方政府或者部门规范性文件属于普通规范性文件,位阶低。 2、地方政府或者部门规范性文件位阶低,不是“法”,没有法律效力,但不等于没有效力,是一纸空文。规范性文件是法律体系的一个补充,《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公文”。除了守法外,属于规范性文件调整对象的,同样也要遵守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受其约束,否则,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3、常政发(2013)8号文件属于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制定,目前在有效期内(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5年,暂行、试行的,为2年)。不论是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还是行政管理机关,都具有普遍约束力。其中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管理职责分工,相关执法部门必须执行; 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授予了公安机关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如果对群众关于高音喇叭、电喇叭噪音扰民的投诉不予处理,则涉嫌不作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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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7-11-23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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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7-11-23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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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7-11-24 09:28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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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楼#
发布于:2017-11-24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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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7-11-24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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