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看贵局的职责职能,正可谓“系法治常德建设重任于一身”。在此有4点疑问请教:一是未上牌的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是否违法? 看看城区这类“学生接送专车、残疾人专车、老年人代步车等等,比比皆是,此类行为是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二是摊贩长期占用街道摆摊经营,是否违法?看看城区莘子路、人民路东等,群众因此投诉举报也不下数十次了。此类行为是否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三是车辆占用盲道、长期违规停放是否违法?现在,常德城区车辆占停盲道已是常态,盲道作为人行道上的无障碍设施,在常德早已形同虚设,常德现在没有盲道可言。甚至在许多所谓「严管路段」如三闾路+人民路段等,车辆长期垂直街道停车,这类行为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是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经营收费的露天KTV,是否违法?仅穿紫河一带,每到夜晚,那些个人经营的露天KTV响彻夜空,市民散步经过都要捂耳侧身快闪。他们采用大功率音响,明码标价,收取3首/10元费用,有的甚至将桌椅等用具就长期堆放在公园、广场里,如穿紫河桥下。这类行为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法律权威不容挑战,违法必究是基本的司法精神。请问,上述行为如果已经违法,那么全市是否开展了治理和管控?都采取了哪些治理措施?取得了什么效果?否则,有法不依,违法不究,要法做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