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柳湖公馆26楼顶楼住户2601非法占用整层楼顶公共天台,擅自砌墙围合封闭公共区域,囤积水泥袋等施工建材,正在实施违建施工,具体事实如下:
1.权属违规:顶楼天台、屋面属于本楼栋全体业主共有公共区域,依照《民法典》271条,任何业主无权私自圈占,封闭改造;该住户未征得全体业主同意,未取得规划许可,私自砌筑墙体分割公共天台,属于违法构筑物。
2.规划违建:根据《城乡规划法》第40条,建筑物屋面改扩建必须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住户无任何审批手续,现场已砌筑墙体分割公共天台,属于典型的违章搭建。
3.重大消防隐患:楼顶天台是高层住宅法定消防疏散、救援平台,现被墙体封堵占用。
本人诉求:
1.执法人员上门现场核查,确认违建事实。
2.责令2601业主立即停止是施工,清空楼顶全部建材。
3.限期拆除私自砌筑墙体,恢复顶楼天台原有公共通行、疏散原貌。
4.同步督促小区物业履行管理职责,加强楼顶公共区域巡查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