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6-06-02 15:07
网友:
您好!关于您咨询“新政策,地下车位可办证的问题已收悉,常德市鼎城区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常德市中心城区地下车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五章 不动产登记 第15条 办理地下车位转移登记应提供身份证明、地下车位备案的销售合同、完税凭证等资料,地下停车位和地上房屋一并转让的,可以一并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市民留言“烦请相关部门告知各开发商,以便于该惠民政策落地。”常德市鼎城区自然资源局会大力宣传。
特此回复,感谢市民对常德市鼎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
常德市鼎城区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