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举报]武陵区朝阳时光小区宏锦物业拒不公示公共收益、涉嫌账务造假及履职不作为的投诉书
  • 一抹清风
    2026-04-12 23:38
    1. 公共收益拒不公示:小区电梯广告、道闸广告、露天车位、商铺场地租赁等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收益,物业长期未按法规定期公示收支情况(在业主多方投诉举报下物业仅在2023年8月31日,2024年6月30日,公示小区内公共收益,2025年4月27日公布外围停车场收益)其他时间均未按要求公示。
    2. 涉嫌做假账、侵占业主权益:零星公示内容模糊、无凭证、无明细,业主高度怀疑账目造假、截留、挪用公共收益具体情况有:1、2021年8月18日小区交付使用,2021年12月14日小区外坪就维修且支出费用14522元,这本该在质保期开发商承担的费用怎么会用到公共收益,且至今该路面一直不停修补。2、本该开发商承建移交的小区停车场设施却从公共收益中支出231700元。3、 小区多项本该物业维护修复的公共部分所支付费用皆从公共收益中支出。
    3. 漠视业主诉求、拒不沟通:多名业主多次通过现场、微信群方式提出对账、查账、答疑要求,物业均不予回复、刻意回避、拒绝配合。
    4. 日常物业服务不作为:小区开发商质量问题一直拖延不处理,然后过质保期了不管了(例小区公共走廊墙漆脱层,外墙床户墙沿开裂,小区烟道漏烟,外围商铺私搭乱占),园区维护、环境卫生、设施检修等基础服务不到位,履职敷衍了事。
    二、法律依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民法典》《常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公示公开管理办法》《常德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常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报告。
    三、诉求申请
    1. 责令物业立即全面公示近四年公共收益总收入、支出明细、结余资金、合同票据、银行流水;
    2. 组织街道、住建部门介入核查账目,必要时引入第三方审计;
    3. 对物业拒不履职、涉嫌账务造假、侵害业主权益行为依法查处、约谈整改;
    4. 要求物业对业主疑问进行书面正式答复
  • 蓝色海岸
    2026-04-13 09:05
    1楼
    可以说,现在物业公司就是一个长在社会健康肌体上的脓包!
  • xcd001
    2026-04-13 10:33
    2楼
    利益最大化改新时代,社区服务中心属地管理很关键,不敢想象和涉及,化解矛盾问题但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