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5-11-11 16:35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常德房价跌了一半,物业费一分没跌?”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物业费定价机制说明
(一)定价依据
根据《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常发改价费〔2024〕16号)规定,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发改部门会同住建部门制定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物业服务企业在规定范围内通过合同约定具体标准。别墅(专指带室外庭院独立成栋的商品住宅和联排商品住宅)、其他非住宅,以及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普通商品住宅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包括已购车位物业服务费、装修服务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物业费与房价的关系
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覆盖公共服务成本(如保洁、秩序维护、设施运维等),其定价基于服务内容、等级及成本构成,不与房产市场价值直接挂钩。房价波动主要由市场供需决定,二者分属不同机制。
二、物业费调整的途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第二百七十八条、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九百三十九条、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五百四十三条)以及《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小区业主大会依法成立后,可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即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由业主大会依法表决决定,并与物业服务人协商一致后变更服务合同,调整物业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