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
武陵区城管局:
此《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自“常德论坛”平台贵局受理之日始,视为送达。开始计算时间,最长60日后,本人获向贵局依法行政诉讼权利。
申请人:荷塘月色居民。
申请事项:责令武陵区南坪街道新河路荷塘月色东头门面“贰马烧烤”立即永久停止“占道经营、噪声扰民”行为,不听劝阻,依法处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2025年8月12日已向贵局反映过“贰马烧烤”,半夜占道经营、嘈杂声扰民情况。2025年8月18日晚,其又开始将经营用具摆放于店门口外的公共人行道,占道经营,熙熙攘攘、嘈嘈杂杂、酒瓶碰撞、喝酒吵闹、大声喧哗,一直持续到19日凌晨2-3点,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的权利。(雨天除外)
根据武陵区人民政府的权责清单,辖区内“占道经营、噪声扰民”的行政执法权系贵局所有,对于“贰马烧烤”占道经营、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的处理贵局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希望贵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理,还周边百姓一个安静祥和的城市环境。
本人不愿与贵局法庭相见,如果事情按照诉求处理妥当,诉讼之事自然烟消云散。如果贵局不作为,为了家中老人和小孩的身体健康,我不可能忍受天天睡不好觉,本人定会依法和贵局周旋到底,望理解。
回函可在本论坛回复。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