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obaixing:物业管理费真的要降了,发改部门应该要管理好指导好。回到原帖物业费本来就是发改委定的,物业公司照此收的费。长沙下调了物业费,常德也应该行动起来!
xiaobin4333:降不降你们业委会和物业谈不,政府规定不合法回到原帖你是业委会的还是物业从业人员?
半杯白开水:你是业委会的还是物业从业人员?回到原帖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审查认为,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物业费,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实践中,未实际入住业主是否可以减免物业费,可以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未约定的,应当适用民法典的规定。地方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未实际入住使用,一律交纳物业费总额百分之七十的费用,缺乏上位法依据,实践中也比较难操作,容易引发纠纷,地方性法规对此不宜直接作出规定。
xiaobin4333: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审查认为,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回到原帖【长沙发布物业收费新规 空置房实行阶梯式优惠】财联社2月28日电,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2月28日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通知》指出,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时间,为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但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空置房缴纳物业服务费时,物业服务费实行阶梯式优惠,即: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交房公告(或者交付通知书)约定的房屋集中交付日期的次月起连续空置至第24个月,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从第25个月空置期起连续至房屋空置结束,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90%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xiaobin4333:未约定的,应当适用民法典的规定。地方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未实际入住使用,一律交纳物业费总额百分之七十的费用,缺乏上位法依据,实践中也比较难操作,容易引发纠纷,地方性法规对此不宜直接作出规定。多学习一下。。。。。。
长沙的规定高于全国人大?可以看长沙到时候改不改撒回到原帖
xiaobin4333:你看住建局发的内容是不是和我发的一模一样回到原帖清理一下上位法和下位法的关系再说。
xiaobin4333:比民法典更高的上位法只有一个哦回到原帖第一、不管是国家的哪一部法律,都没有约定空置房的物业费一定要按照100%的标准缴纳;第二、原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有约定空置房按照不超过90%缴纳,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同样约定空置房按照不超过90%缴纳;第三、长沙市2月28日相关部门联合发的通知空置房在一定期限内按照70%的标准缴纳,超过期限的按照90%的标准缴纳。 结论:湖南省的相关规定和国家上位法不相冲突。如果你还不懂,请恕我水平有限。
我.自由人:第一、不管是国家的哪一部法律,都没有约定空置房的物业费一定要按照100%的标准缴纳;第二、原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有约定空置房按照不超过90%缴纳,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同样约定空置房按照不超过90%缴纳;第三、长沙市2月28日相关部门联合...回到原帖在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争锋看来,各地下调物业费主要是由于经济处于调整期,居民收入有所减少。但通过行政手段下调物业费是否合适存在争议。路军港从事物业管理十多年,他介绍,物业公司制定服务标准是按照饱和收入来算,即便部分房屋空置,小区的公共区域和设施仍需维护。如果为空置房业主打折,相当于其他业主承担了整个小区的公共维护费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示,地方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空置房打折交纳物业费缺乏上位法依据,实践中较难操作,容易引发纠纷,地方性法规对此不宜直接作出规定。
xiaobin4333:实践中,未实际入住业主是否可以减免物业费,可以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未约定的,应当适用民法典的规定。回到原帖实践中,就算物业服务合同没有约定空置房的收费标准,如果物业坚持要按100%的标准收取,业主不从的,你物业可以去起诉业主,看最终结果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