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农业银行常德市鼎城区支行违规冻结客户账户行为的投诉举报
尊敬的中国人民银行常德市中心支行:
我是贵行监管下的一名普通金融消费者,现就中国农业银行常德市鼎城区支行(以下简称“农行鼎城支行”)客服经理李红利((微信名称:鼎城农行李晋羽)电话:1893216**28)在处理我账户事务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正式投诉与举报,恳请贵行介入调查,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基本案情概述 本人于近期遭遇农行鼎城支行客服经理李红利在无任何司法机关文书、无充分法律依据及合理解释的情况下,单方面冻结了我的银行账户,导致我无法正常使用账户内的资金余额,严重干扰了我的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
2024年6月27日,我账户收到一笔来自台湾的转账资金,并向银行提供了付款方的姓名和账号,当我尝试使用这笔资金时,李红利经理以客户身份核实为由,要求我提供转账对手方的全名及资金用途,同时对我个人情况进行了详细询问。在说明该笔资金为私人借款,李红利经理以
“无固定住所、无固定营业收入、无工作无营业执照,仅持有短期租房合同”为由,断定我账户流水存在涉诈风险,并立即对我的账户进行了冻结。
二、投诉理由 1、违规操作,侵犯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银行在采取冻结措施前,应确保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并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申诉权。农行鼎城支行在未提供确凿证据证明我账户涉及违法活动的情况下,仅凭主观臆断冻结账户,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2、信息泄露风险:要求提供转账对手方的全名及详细资金用途,超出了正常业务审核范围,可能涉及个人隐私泄露的风险,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3、歧视性评估标准:将
“无固定住所、无固定营业收入、无工作无营业执照”等作为评估账户风险的唯一或主要依据,忽视了个人财务状况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构成对特定群体的不合理歧视。
三、请求事项1、立即解除对我账户的冻结,恢复账户的正常使用功能,确保我能及时、自由地支配自己的合法财产。
2、对农行鼎城支行客服经理李红利的行为进行调查,如存在违规操作,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公开通报,以儆效尤。
3、加强对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确保其在处理客户账户事务时遵循法律法规,尊重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确保金融消费者的投诉能够得到及时、公正、有效的处理。
举报人: 向思国
身份证号:432427197806063293
联系方式: 15573625619
日期: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