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cxiao9898:
你好!针对你再次反映的问题,我们回复如下:
1.关于车辆使用年限的问题: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租赁车辆供应商录入公车信息平台车辆信息库时未满8年的,可以继续使用,直至达到8年使用年限。2025年3月2日后,若车辆已达到8年使用年限,将不再符合使用条件,需按规定退出公车信息平台。
2.关于大节日、大活动用车需求的问题:我们理解在特殊时期用车需求可能增加。目前,我们已与租赁车辆供应商进行了沟通协调,以确保在需求高峰期能够调配到符合要求的备用车辆。如遇特殊情况,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督促供应商优化调度,确保各单位用车需求得到满足。
3.关于私人车辆用于公务时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问题:私车公用涉及的法律责任和赔偿问题较为复杂,建议你向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咨询,以获取准确信息。
我们致力于改善公务用车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如有其他问题,欢迎直接联系我们,联系电话7256203,地址武陵区朗州路1662号。
感谢你对公务用车管理的关注和提出的宝贵意见。
常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