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5-02-12 10:15
网友cxiao9898: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我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过“紧日子”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委托代理公司以框架协议方式随机抽取专家评标确定了市直单位2025-2026年度公务用车租赁供应商,并在政府采购网站依法进行了公示,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违法违规。
二、本次政府采购确定的公车租赁供应商共四家,包括国企和民企各两家,均通过法定程序招投标入围。目前供应商提供的租赁车辆共190辆,基本能满足市直单位公务活动租赁社会车辆的出行需求。
三、出于安全考虑,我局在招标文件中要求公车租赁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已使用年限须小于8年,以初始登记日期为准。
四、留言所述的关于私车公用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以相关部门的解释为准。
如有其他问题,欢迎你向我局来电或者当面反映,联系电话7256203,单位地址武陵区朗州路1662号。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
常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