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5-01-08 09:23
网友“junci”:
您好!关于您的诉求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常德市城市绿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城市绿地,不得擅自改变绿地规划用地性质、占用城市绿地。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在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工作中,如遇老旧小区中绿地需进行调整变更的,老旧小区建设单位可出具具有相关设计资质的变更后图纸报市城管局园林绿化审批窗口进行审查,原则上调整变更后的绿地指标不低于原有小区绿地指标,小区内的胸径20厘米以上大树采取就地院内调剂保护的原则。对于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和活动空间狭小等问题,我科建议在不改变绿地指标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林下空间合理进行改造设计。
感谢您的对我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关注和监督,祝你生活愉快。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