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汇景华府前面两栋房子的老居民,开发商为了自己私利,用围墙断然把我们这两栋老房子割裂开,围墙离我们房子距离仅4米远,给我们56户居民出行带来很多不便,一是擅自剥夺了我们居民停车位,二是没有预留消防通道,据一位规划局 领导说:多层住宅不需要消防通道,只需要消防栓就行了,他说为了给后面新楼房留消防通道,只能在此画红线建围墙,这是规划局和住建局审批通过的,就这个问题我们多次和社区、街道办反映沟通,都没有结果,他们仍坚持那条红线。请问开发商,难道我们56户老居民就没有生命权?我们这些老居民就该被火活活烧死?希望市政府能给我们一个说法,希望政府执政为民的宗旨能体现,不要一到关键时刻就寒了老百姓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