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4-12-13 09:17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常德市养犬管理工作的关心,公安机关做如下回复:
自《常德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公安机关将文明养犬工作与日常巡逻防控相结合,大力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根据《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养犬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流浪犬控制和处置、犬只尸体收集和处理工作;携犬出户未牵绳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联合街道办事处、社区加大文明养犬宣传力度,加大对辖区不文明养犬行为、流浪犬的巡查力度,加大查处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行为。
常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