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4-12-02 09:38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单位执法人员到达投诉地点,对占道经营的摊贩进行了教育和劝导,要求其不能在此占道摆摊,更不能产生噪音给周边居民造成影响,目前,摊贩均已离开,我单位每天早上上班时间7:30都会安排队员对此处进行整治,日后,我单位执法队员将加强该路段的巡查和管理,规范市容秩序,对占道经营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对多次不听劝解的,将根据《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卫生管理条例>办法》之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感谢市民朋友对我单位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常德市武陵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