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4-12-04 08:02
尊敬的刘二狗网友:
您好,对于您反应映的“政府公务用车招标文件约定淘汰20%,与实际中标单位数量不符”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常德市市直单位2025-2026年度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招标公告第三项中明确的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项目推荐4家供应商进入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名单,当合格供应商小于等于5家时淘汰比例20%,大于5家时只选取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的前4家为本次入围供应商”,参与此次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共8家,已经大于5家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8家单位中得分排序前4的供应商进入第一阶段入围名单。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
常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