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4-09-11 21:44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目前瓶装液化气是怎么了”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发生多起燃气事故,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事故的原因大多是因为液化气用户端使用的液化气钢瓶有泄漏、使用超期限未检、检验不合格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等因素。为此,国家、省两级多部门要求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切实执行液化石油气瓶产权置换措施。《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规定,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不得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
关于液化气钢瓶产权置换的问题。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七)燃气经营者不得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八)不得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违反规定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规定,气瓶实行固定充装单位充装制度,充装单位只能充装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以及使用登记机关同意充装的气瓶,严禁充装未经定期检验合格、非法改装、翻新以及报废的气瓶。违反规定的,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责令改正,处二万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许可证。
对于市民家中的自有液化气钢瓶,现在市城区所有液化气站(华丰、天发、武岭、百江、大家乐、中民)均可以进行置换回收。液化气钢瓶置换的回收价格,由企业和用户自行协商确定,具体可以参考液化气钢瓶现行市场价格水平、使用年限等因素。企业和用户签订供气协议后,由企业免费提供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自有产权气瓶供市民使用。各企业负责气瓶回收、赋码、登记建档、检查、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和报废处理。市民今后将不再在承担气瓶的购买、检测、报废等费用。
关于每个液化气钢瓶要收取200押金的问题。该事项为企业自主市场行为,企业购买并维护(检测、清洗等)YSP-35.5型液化气瓶成本约为200元/个,燃气企业为用户提供合格液化气钢瓶并收取等值押金是为了确保燃气企业的资产受到相应的保护,用户与燃气公司终止供气合同时押金予以退还。如燃气企业在退还过程中存在违法规规行为,市民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感谢市民对燃气行业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