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4-09-06 10:32
关于您在市民留言上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南坪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再次组织调查核实处理,明确由街道安置办牵头迅速开展协调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江北城市规划区公寓楼安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常政发[2009]14号)文件精神,入住后在前5年市政府给予物管补贴。该小区入住不到5年,属于市政府补贴物管费用期限内。
经咨询街道安置办,区安置办对该小区已一年多未拨付物管补贴费用,物业公司目前已无力垫资进行维护管理。
南坪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