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您提供的违规使用消防栓线索和具体地址,我司稽查人员近期连续多日在穿紫河一号售楼部附近蹲点稽核,基本确定是穿紫河一号售楼部及其物业公司安排人员在消除栓上取水。我司稽查人员对穿紫河一号售楼部及其物业公司在消防栓上盗取城市公共供水的行为进行了制止和批评教育。
根据《常德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条二十七条规定,除消防灭火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启用公共消火栓。城市环卫、绿化、公厕等市政用水,应当向城市供水企业办理用水手续。未向城市供水企业办理用水手续在消防栓上取水,属盗用城市公共供水行为。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感谢您提供的违法用水线索。
当前正值用水高峰期,我司正严厉打击违法取水行为,除消防灭火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启市政消防栓取水,严禁违规取水浇地灌田。我司呼吁广大市民对盗用自来水行为进行监督、劝阻、举报,共建良好的用水环境。如发现偷盗用水等违法行为,欢迎市民拨打供水热线“7276110”或通过“常德供水”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违法举报向我司及时反映。
感谢您对供水事业的支持和理解。
常德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