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4-08-20 08:51
haijun8125网友:
您好!继承(受遗赠)手续前置审查需提交的资料:
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原件;
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户口注销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须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盖行政公章等;
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4.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原件;
5.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单位的须提交履历表复印件(盖骑缝章)。
注: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提交继承(受遗赠)不动产公证书的,不需提交上述材料。
咨询电话:7257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