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咨询求助)“民生问题怎么解决?武陵区自然资料局、控违拆违事务中心”的问题,我局已获悉。
根据我局调查,您就此事曾于2024年3月打过市长热线,我局3月22日受理并于3月25日回复内容如下:根据我局查阅比对规划一张图,穿紫河街道月畔湾小区3栋王卫涉案建筑,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修建时间在2016年-2019年之间,依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七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我局调查核实无误,并于2023年4月13日复函给武陵区控违拆违事务中心。信访人反映的“武陵区自然资源规划局认定属于违建需要拆除”中的拆除不是我局做出的意见,是规划执法部门做出的。信访人反映的雨水倒灌问题的应由相关部门(住建或物业)查清原因,提出处置措施解决倒灌问题,但不应由我局给予答复。
现在您在论坛上反映一“社区、街道办和武陵区规划部门,以上部门领导联合到月畔湾3栋201和207房实地勘验,确认问题存在,现场口头答应同意搭建雨棚,要求样式统一、不影响穿紫河风光。”经调查了解武陵区规划部门未曾到3栋201和207房实地勘验及发生后续口头表态相关事宜;反映二“武陵区自然资源局仅凭卫星照片,不了解客观实际的情况下做出违章认定,是否合理?”我局到现场进行过现场调查,卫星照片仅仅是对修建时间的确定(并不是根据卫星照片来进行违章认定)。
特此说明!
常德市武陵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