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4-07-12 16:21
贵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灌溪镇富贵村没有任何政策文件及非税发票向农户强收200元卫生费 ”的问题已收悉,灌溪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厅[2021]44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意见(2021-2025年)》(湘农组发[2022]7号)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中共常德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常德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常德市《实施方案》中对农村环卫保洁费用予以了明确:“推行农村环卫保洁付费制度。按照《常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易于收缴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付费单元划分新方式,按户、按人头或按单栋房屋付费。鼓励各村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议事会,灵活调整付费标准。对资金实行透明化管理,建立‘三统一、两公开’机制,村内统一开票、村民卫生协会(村民理事会)统一收入卫生协会账户、统一资金使用程序,同时对付费收支情况定期公示”。另外,鼎城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村镇收取卫生费进行了相关规定:1.农村收取卫生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规定,按村居制定的村规民约约定收取,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鼎城区建议按照50-100元/年/户或2元/人/月的标准收取。不是行政收费,不需要物价部门审批。2.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精神,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合理确定农户付费分担比例。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灌溪镇农业农村办建议全镇各村(居)按照每年每户100元的标准收取农户卫生费,解决农村环卫保洁经费问题。
为了确保全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的正常开展,富贵坪村参照上级指导意见,经村相关会议研究,明确了富贵坪村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由村爱卫协会组织实施,核定了卫生费用按照每年每户100元的标准收取。收取卫生费用由富贵坪村爱卫协会开具收据,所有收入纳入村委会监督,并定期公开。
从2021年开始,灌溪镇各村均按照每年每户100元的标准收取农户卫生费。
针对市民反映“向村民每年每户收200元卫生费”的问题,灌溪镇政府、富贵坪村委会向富贵坪村爱卫协会了解了情况,据初步调查,富贵坪村爱卫协会从未按照每年每户200元的标准收取卫生费,市民如有相关疑问,可向灌溪镇政府农业办或富贵坪村委会反映。另外,镇政府和富贵坪村委会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费管理的宣传和监督。
鼎城区灌溪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