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4-06-25 15:14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工作人员核实现回复如下:因街道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并于2020年3月10日签订租赁合同,每2年3月份支付一次且每次支付2年租金,前期两次都已按期支付。2024年3月13日,陈女士父亲与办事处工作人员联系,说明续交问题,因街道经办人员外出培训,导致沟通不畅,后因陈女士父亲多次在税务局开具发票时受阻并往返多次后搁置2月有余,且该房屋房产证属陈女士母亲(过世多年未变更)所有,要求提供法律依据(结婚证)等事宜,导致陈伯情绪激动,并将此事告知陈女士后引发相关后续问题。
该房屋租金(2024年-2025年)于2024年6月25日已到账。下一步,街道相关人员将在续租时提前与租户取得联系,提高工作效率,充分保障租户的合法权益。
津市市金鱼岭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