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4-06-21 15:10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接到您的留言后,津市教育局立即责成代理公司调查核实处理,现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1.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湖南省发改委、教育厅、市场监管局《关于湖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湘发改价费规〔2022〕450号)和《常德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我局委托了代理公司依法依规开展津市市中小学学生校服征订准入资格采购项目。
2.根据津市市中小学学生校服征订准入资格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评审与评标方法商务分企业资质要求: 提供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提供在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证书,经核验三家公司提供的证书复印件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24年6月18日进行调查,经核查,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及原件一致,均为有效证件,且在有效期内,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自然人可以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二条也明确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中视同中小企业。武陵区珍满服装厂是符合条件的政府采购供应商。
感谢您对津市教育工作的关注!
津市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