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崔家桥镇毓德铺大桥至东仓铺乡村公路修建过程中,占据村民大量地基,个别村民甚至被切割掉好几十个平方的硬化宅基地。当时当地村干部说,土地是国家的,没有补偿,虽然乡村公路已经修好几年了,路面都走烂了,但他们迄今依然没有拿到补偿。(除了极少数强势的村民拿到丁点补偿。)在此,我不禁想问:如果国家没有计划给占据农民宅基地等任何补偿,那为什么有人能够拿到一点,而有的人一点也没有拿到?如果真如村干部所说,土地是国家的不用给村民补偿,那是不是拆掉房子也可以不用补偿呢?那是不是说在中国私人财产根本就不受法律保护呢?
如果,国家已经下发足够的钱修乡村公路,包括补偿农民损失的钱。那补偿农民的钱到底去了哪里呢?谁能告诉我?谁能帮村民拿回本该属于他们的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