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胡佑生,房屋位于澧县大堰当镇熊家湾村7组(原水泗村7 组),S302省道以东,如下图所示。
本人房屋座东朝西,与北侧邻居胡以美一直相安无事(胡以美房子北侧无交集邻居)。
2023年,胡以美在原址上重新修建房屋,在我未签字的情况下,直接开工建设。该新房屋屋顶超出原先两家房屋中间走廊的中心线,对方居然说只要地基线不过界,屋顶空中过界不算,这个不是滑稽的言论吗?分界线当然包含屋顶了,那我如果加盖第三层,是不是可以直接盖在他家屋顶之上?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就是要懂得谦让,六尺巷的道理我们当然推崇,关于这个过界的事情,我可以选择谅解,不追究。
如图所示,我屋后一直是他家种菜的地方,以前没有围墙,现在他修建了围墙,考虑到围墙高度并没有超过我家屋后采光窗户,只是会造成中间过道常年潮湿,我也可以接受后修建的围墙。
为维护和谐的邻里关系,我一直包容与忍让,换来的却是对方更加肆无忌惮。现在要沿围墙,这个位置(图中A点)修建厕所或杂物间之类的地方,这一点我无法接受。理由如下:
1:超出现有围墙高度后,会遮挡我屋后窗户(窗户到地面目前168厘米),且围墙与我屋后的墙体之间的走廊通道只有124厘米,影响我家采光与通风,这个在法律上也是不被允许的,有侵犯采光权。
2:如建成猪舍、厕所、厨房之类的,异味冲天,油烟冲天,到时我还能开窗户吗?只怕屋内都是一股异味吧。犹如他人挑一担大粪放你家门口,这不恶心人吗?在道德层面,这也不被社会所接受吧。
因农村修建房屋沟通不畅导致的山西大同7人死亡,福建莆田5人死亡的这些惨案历历在目,随时给我们这个和谐社会敲响警钟。
我虽一直包容与忍让,但是不代表我无原则的逆来顺受。我不追究你未经我签字就开始建房屋,以及已建房屋屋顶越界问题,也不关心你目前地基是否合规问题,只要求你不建偏屋在图上的A位置,不遮挡我家后窗户的采光与通风,对于你院内已修建的化粪池,要做好防止臭气排放(现在一吹风,都是一股味道)即可。还请镇村两级国土、住建等干部及时协调,以消除矛盾在萌芽状态,维护村民邻里友好和谐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