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4-04-25 10:12
安置区内垃圾无人清理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该小区一期于2012年11月安置入住,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江北城市规划区公寓楼安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常政发[2009]14号)文件中第三十条规定:“自建设开发业主将公寓楼交付之日起,5年内的物业管理由所在村(社区)负责,政府补贴部分物业管理费用”。现该小区早已超过物管费政府补贴期。政府已不再补贴物管费。因部分居民不缴纳物业费,小区内原有物管企业无法生存早已撤场。现该小区物管处于东风社区代管状态。该小区未成立业委会,建议
南坪街道、东风社区组织小区业主成立业委会,聘用有资质的物业公司或实行小区业主自治,对小区自我管理、自我治理。
常德市武陵区公寓楼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