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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迁户问题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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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hua760127
2024-04-15 09:11
关注楼主
7年前我在武陵区金色小岛买了一套二手房,计划孩子在芷兰读书的,当时孩子还小,没有及时去迁户口,可是3年前我去迁户口时派出所说原业主没有迁走户口我迁不了,这种情况对现住户很不合理,我能拿出购房证明材料不给上户,公安部门能不能将原住户户口自动拿出,接纳购房者入户,保证购房者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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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2024-04-16 10:35
1楼
帖内置顶
– – 2024-04-16 11:25
网友:
您好!现将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2023年《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操作细则》第四十九条: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人申请,应当告知住所原登记人员迁出户口。原登记人员拒不迁出或者不具备迁出条件的,派出所可以将其户口迁移至户口所在地的集体户,或者将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户口迁入并另立一户。
常德市公安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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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由人
2024-04-15 09:32
2楼
买房的时候就要约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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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看人生淡
2024-04-15 10:04
3楼
这就是 一
房地房全国不联网的弊端,也是房和户藉不关联造就房价高、普通老百姓买不起房的根本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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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生活
2024-04-15 12:46
4楼
这个是有漏洞,所以现在买房的时候中介都会特别强调这种卖房户口不迁走的情况。这个私下跟前房主沟通不能解决吗,既然大家都是合同买卖,按理说应该会给你这个方便吧。现在迁户口又不是个难事,分分钟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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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hua760127
2024-04-15 16:56
5楼
房主在外地工作,联系了一直不回来,在常德后来没有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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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纠脑壳
2024-04-15 22:17
6楼
有房就能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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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手兰心
2024-04-16 10:15
7楼
这个卖房的也太坑了,拿了钱不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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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2024-04-16 10:35
8楼
网友:
您好!现将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2023年《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操作细则》第四十九条: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人申请,应当告知住所原登记人员迁出户口。原登记人员拒不迁出或者不具备迁出条件的,派出所可以将其户口迁移至户口所在地的集体户,或者将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户口迁入并另立一户。
常德市公安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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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小二
2024-04-18 11:32
9楼
二手房的又一坑,长见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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