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4-04-09 16:0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现回复如下:
1、被依法拆除的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标准,按《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常政发〔2023〕2号)、《关于明确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有关标准的通知》(临政发〔2019〕4号)执行。
2、被依法征收的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4〕1号)执行。
3、近期在临澧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征求意见公告,即“《关于明确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有关标准及程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是依据相关法规和要求对临政发〔2019〕4号文进行修改完善的程序环节,目前正在办理之中,修订完成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临澧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