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举报]关于东方嘉园小区业委会选举的一点疑问 [已解决]
  • hncdlf
    2024-04-01 10:19
          今年3月,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东方嘉园小区进行了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这其中出现了多少奇奇怪怪的事情就不说了,做为一个业主,有如下几个疑问想咨询一下:
          1、业委会选举需要多少业主参予投票选举才有效?
          2、物业和上届业委现场主动打电话邀请业主投票的行为(无授权委托书)是否合规、合法?
          3、70岁以上身体状况明显不合适的人员参选是否符合要求?
          4、社区组织者不响应小区业主要求,不对前任业委会进行审计,不公开帐目的行为是否是有意包庇?还是蛇鼠一窝?
          5、小区停车位收费240元/车/年,且和物业五五分成,如此重大事件是否需要如开业主大会通过?
          6、小区党支部和业委会不同组织,但党支部所有费用均从业委会支出,是否合适?
          7、业委会同意将小区收入充抵小区物业维修资金支出(帐目不明),且数额巨大,如此重大事件是否需要召开业主大会通过?
           8、一些小区业主多次反馈存在问题的人员,在问题未调查,未说明清楚的情况下,在社区领导的力主下再次当选,就因为是党员?还是说这就是我们党所说的为民做主?
             以上是从此次业委会选举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的感慨,由此看出,有利益就是纠葛,但怎么样做到确实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为人民币服务,我们伟大的党和7000多万党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 武陵区区长热线
    2024-04-26 08:49
    1楼
    帖内置顶  –    –  2024-04-26 08:50
    尊敬的市民:
          您好!
        关于您在市民留言上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启明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现就留言回复如下:
    1、根据《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第23条、25条规定:需小区2/3以上业主(面积)参与投票,且候选人所得票数“过半”,才算有效当选。东方嘉园小区业主有效户数为716户,超过478户即算参与业主有效,本次参与业主485户。
    2、根据《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第8条:不在家(或不便参加大会)的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投票,物业公司人员(或上届业委会成员)都是小区业主,且《规则》中未明确不能受委托,只要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愿,无不合法,况且,还有面向全体业主招募的业主志愿者参与监督和确认签名。
    3、根据《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在职或退休的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者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优先,且《办法》中未明确70岁以上人员不能参选委员;本次业委会和监委会委员候选人报名是遵循的自愿和推荐方式。
    4、东方嘉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只是小区的公益性群众自治组织,同时,小区还设置有业主监督委员会,对前任业委会审计与否应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无需社区介入。
    5、小区收取每年240元停车费纯属小区内部事务;和物业5:5分成更与社区无关。况且,2年前,社区就5:5分成问题已组织协调为4:6分成(物业的另1成充实到小区的维修基金,弥补老旧小区维修基金的不足)。
    6、党支部所支费用是多少?是哪些项目?希望能详细说明?小区党支部是小区党员的“娘家”,也是小区服务管理的“领头羊”,小区党员也是小区业主,只要开支的项目不违法、金额不违规,我们相信大多数业主能理解。
    7、小区维修基金收取、支持和管理问题,是小区自治管理事务。但账目公示(含小区公共收益)问题,本次业主大会已在《东方嘉园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62条(4)款中明确规定在每年的1月30日前公示,且公示不少于7天。
    8、需要您的具体明确?
        东方嘉园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第二届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表决投票结果公示期于4月1日12时已满,期间无任何业主申请验票(表决票仍封存)。下一步,将由当选的委员共同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业主监督委员会主任,如果您认为相关委员会或当选的委员有违规违纪行为(或能力等问题)而不能胜任的,可以由20%以上业主提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申请罢免。
       在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换届工作中,街道、社区只是作为筹备组的身份进行监督和指导,业主委员会是小区的公益性群众自治组织,需要全体业主积极参与,这也是绝大多数业主共同表决的结果,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
                                          武陵区启明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6日
  • 武陵区区长热线
    2024-04-03 08:54
    2楼
    帖内置顶  –  武陵区区长热线  –  2024-04-06 11:50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
  • 过客
    2024-04-01 16:52
    3楼
    好羡慕一年240的停车费。瞰江南地下停车3900一年
  • 常德帅哥
    2024-04-02 08:11
    4楼
    240一年停车费,我们水榭花城租车位3500元/年,管理费480元/年
  • hncdlf
    2024-04-02 09:09
    5楼
           东方嘉园小区是在政府的关怀下进行了老旧小区改造后才有的停车位,且大部位车都是停在小区的道路上,既无人管理也无停车位的框框,我们不反对收费,有疑问的是收费是否需要经过业主大会?收的费用为什么和物业公司五五分成?
  • 武陵区区长热线
    2024-04-03 08:54
    6楼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
  • 彬彬说事
    2024-04-05 17:21
    7楼
    低廉的停车费,羡煞99%常德车主。
  • yuyuai30
    2024-04-09 11:50
    8楼
    都说停车费便宜,也不看看是什么小区?常德市老的楼梯房小区,有几个收业主停车费了的???收业主停车费的都是电梯房
  • 武陵区区长热线
    2024-04-26 08:49
    9楼
    尊敬的市民:
          您好!
        关于您在市民留言上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启明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现就留言回复如下:
    1、根据《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第23条、25条规定:需小区2/3以上业主(面积)参与投票,且候选人所得票数“过半”,才算有效当选。东方嘉园小区业主有效户数为716户,超过478户即算参与业主有效,本次参与业主485户。
    2、根据《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第8条:不在家(或不便参加大会)的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投票,物业公司人员(或上届业委会成员)都是小区业主,且《规则》中未明确不能受委托,只要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愿,无不合法,况且,还有面向全体业主招募的业主志愿者参与监督和确认签名。
    3、根据《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在职或退休的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者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优先,且《办法》中未明确70岁以上人员不能参选委员;本次业委会和监委会委员候选人报名是遵循的自愿和推荐方式。
    4、东方嘉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只是小区的公益性群众自治组织,同时,小区还设置有业主监督委员会,对前任业委会审计与否应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无需社区介入。
    5、小区收取每年240元停车费纯属小区内部事务;和物业5:5分成更与社区无关。况且,2年前,社区就5:5分成问题已组织协调为4:6分成(物业的另1成充实到小区的维修基金,弥补老旧小区维修基金的不足)。
    6、党支部所支费用是多少?是哪些项目?希望能详细说明?小区党支部是小区党员的“娘家”,也是小区服务管理的“领头羊”,小区党员也是小区业主,只要开支的项目不违法、金额不违规,我们相信大多数业主能理解。
    7、小区维修基金收取、支持和管理问题,是小区自治管理事务。但账目公示(含小区公共收益)问题,本次业主大会已在《东方嘉园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62条(4)款中明确规定在每年的1月30日前公示,且公示不少于7天。
    8、需要您的具体明确?
        东方嘉园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第二届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表决投票结果公示期于4月1日12时已满,期间无任何业主申请验票(表决票仍封存)。下一步,将由当选的委员共同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业主监督委员会主任,如果您认为相关委员会或当选的委员有违规违纪行为(或能力等问题)而不能胜任的,可以由20%以上业主提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申请罢免。
       在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换届工作中,街道、社区只是作为筹备组的身份进行监督和指导,业主委员会是小区的公益性群众自治组织,需要全体业主积极参与,这也是绝大多数业主共同表决的结果,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
                                          武陵区启明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