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求助]关于医保退休核定 [已解决]
  • jdm816
    2024-01-20 10:00
    请问:职工医保退休待遇除了要求缴费年限达标以外(包括视同缴费),还需要求达到本地实际缴费十年,本人曾在外地工作,现已将外地缴费转移到本地,能否算为本地实际缴费?如不能算做本地实际缴费有什么依据?谢谢!!
  • 市医疗保障局
    2024-01-23 11:43
    1楼
    帖内置顶  –    –  2024-01-29 15:36
    职工医保退休核定问题的回复


    网友jdm816:
    您好!您在常德论坛留言咨询“职工医保退休待遇除了要求缴费年限达标以外(包括视同缴费),还需要求达到本地实际缴费十年,本人曾在外地工作,现已将外地缴费转移到本地,能否算为本地实际缴费?如不能算做本地实际缴费有什么依据?谢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6号)文件精神,在外省参加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在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后,作为本省视同缴费年限。参保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在本省范围内的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0年,2023年1月1日本办法施行后,每年增加在本省范围内的最低实际缴费年限1年,5年内逐步达到15年。故外省缴费年限只能作为本地视同缴费年限,不能算作实际缴费年限。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可电话联系
    市本级职工参保:0736-7817362
    武陵区职工参保:0736-7765569
    鼎城区职工参保:0736-7375055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23日
  • 速递
    2024-01-22 15:53
    2楼
    咨询常德市医保局!
  • jiacr
    2024-01-22 21:35
    3楼
    转回来了算~因为个人账户+统筹基金都一并转回了。
  • 市医疗保障局
    2024-01-23 11:43
    4楼
    职工医保退休核定问题的回复


    网友jdm816:
    您好!您在常德论坛留言咨询“职工医保退休待遇除了要求缴费年限达标以外(包括视同缴费),还需要求达到本地实际缴费十年,本人曾在外地工作,现已将外地缴费转移到本地,能否算为本地实际缴费?如不能算做本地实际缴费有什么依据?谢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6号)文件精神,在外省参加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在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后,作为本省视同缴费年限。参保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在本省范围内的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0年,2023年1月1日本办法施行后,每年增加在本省范围内的最低实际缴费年限1年,5年内逐步达到15年。故外省缴费年限只能作为本地视同缴费年限,不能算作实际缴费年限。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可电话联系
    市本级职工参保:0736-7817362
    武陵区职工参保:0736-7765569
    鼎城区职工参保:0736-7375055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23日
  • abc常德
    2024-01-28 10:59
    5楼
    市医疗保障局:职工医保退休核定问题的回复
     
    网友jdm816:
    您好!您在常德论坛留言咨询“职工医保退休待遇除了要求缴费年限达标以外(包括视同缴费),还需要求达到本地实际缴费十年,本人曾在外地工作,现已将外地缴费转移到本地,能否算为本地实际缴费?...
    回到原帖
    湖南本地户籍,如果到了60岁,视同缴费比如10年,湖南只有10年,那意思,退休不了,只能到65岁退休?
  • 市医疗保障局
    2024-01-29 15:11
    6楼
    abc常德:湖南本地户籍,如果到了60岁,视同缴费比如10年,湖南只有10年,那意思,退休不了,只能到65岁退休?回到原帖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6号)精神,第二十五条 参保人员2003年1月1日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视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在外省参加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在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后,作为本省视同缴费年限。 军人、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其年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居民医保的年限,不能视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第二十六条 参保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在本省范围内的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0年,本办法施行后,每年增加在本省范围内的最低实际缴费年限1年,5年内逐步达到15年。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职工达到国家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或领取基本养老金后,且缴费达到第二十六条规定年限的,可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确认手续,从办结次月起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累计缴费年限或实际缴费年限不足的,需以当前年度缴费基准值为基数,以用人单位缴费率与个人缴费率之和为缴费率,一次性补缴职工医保费后,方可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确认手续。
    参保人员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确认手续后,用人单位和个人不需缴纳职工医保费(大病保险费除外),其医保待遇与用人单位缴费情况不再挂钩。
    第二十八条 灵活就业人员年龄达到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或领取基本养老金后,且累计缴费达到第二十六条规定年限的,可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确认手续,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累计缴费年限或实际缴费年限不足的,需以当前年度缴费基准值的60%为基数,按用人单位缴费率,一次性补缴职工医保费后,方可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确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