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调查处理情况
(一)关于市民反映大肆非法捕捞,湖区大量死鱼不予清理的问题
经调查,如东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1月21日收回马公湖所有权后,暂由该政府经营,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管理。2023年9月如东镇人民政府与王某签署了马公湖红虫捕捞协议,协议约定王某忠在马公湖范围内允许进行红虫养殖、捕捞作业,捕捞期限为2023年10月至2028年9月(其中年作业时间为每年的10月至12月)。
马公湖是一般湖泊,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关于湖区存在大量死鱼不予清理的情况,经县镇渔业部门调查,鱼产品出现大面积死亡主要是在每年年底投放鱼苗后,次年3月份时易产生鱼苗死亡,产生原因主要为鱼苗品质差、运输投放中损伤,天气变化等,目前如东镇人民政府已调度镇水利站、动防站进行处理,现已完成清理。
(二)关于市民反映湖区使用大型机动船非法捕捞红虫,严重污染水质,破坏水生物多样性,使湖区水质发出恶臭油污的问题
1月8日,如东镇人民政府已要求马公湖负责人停止作业,目前正在撤除湖区内作业船只。针对王某在马公湖范围内进行红虫养殖、捕捞作业时是否会产生水质污染、破坏马公湖水生物多样性等情况,1月8日,县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前往马公湖采集湖水进行检测,根据检测报告,目前马公湖未发生水质被污染的情况。
下一步,如东镇人民政府将继续加大力度,持续密切关注马公湖水质情况,防止产生污染。市民若发现非法捕捞、污染水质等不法行为,可及时向如东镇人民政府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736-3623011。
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0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