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好:
位于高新区强劲御龙湾的前期小区物业——深圳小金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在深圳,服务经营场所在常德市鼎城区的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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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时间不超过180天的,要到公司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外出经营许可证,在外经营地缴纳相应税金。经营时间超过180天的,要在经营地设立企业分支机构,办理工商,税务,技术监督局批准,备案后方可经营。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企业在住所外设点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0〕第203号)文件的规定,企业法人在其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区域外场所设点从事经营活动,应当依登记程序向该场所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设立分支机构的营业登记。甚至企业承租他人商业柜台及相关的营业场地和设施经营,按《租赁柜台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7号)的规定,也要视为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出租方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营业登记。
根据小金牛在物价局备案是三级物业:
三级物业的资质要求:①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②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③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④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⑤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以下是部分业主的缴费证明,所有费用都是收据,没有主动提供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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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深圳小金牛的费用备案;
请问一个在常德市本地没有登记税收以及各种资质的外地物业公司怎么能强制霸道合理合法收取业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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