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3-10-18 09:58
网友,您好!
根据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鼓励市江北城区已购商品房纳税办证的通告》(常财通告〔2023〕1号),“凡在2022年4月20日前,在市江北城区内从房产开发商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商业、办公等),且在2023年6月12日至10月31日期间,向市本级缴纳契税的购房人,均可享受契税奖励。”
所以,你所指的“契税退税”实际上是缴税奖励,在您购房缴纳契税后发放,该政策不由税务部门主管。
具体政策和所需资料可参照上述文件。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有其他涉税咨询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