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3-04-13 08:11
关于2022年石公庙村8组土地征收养老提留金的回复
根据常政办发(2015)9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的征收。第五条规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的第三项集体补助:一次性提取10%被征土地的征地补偿费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提取的这部分属于社保基金,不属于个人,用于符合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补贴。(附9号文第五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来源:1:用地单位缴纳。2:政府划拨。3:集体补助。4: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利息及其增值收入。
常德市武陵区芦荻山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