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是指综合地、协调地应用医学的、教育的、社会的、职业的各种方法,使病、伤、残者(包括先天性残)已经丧失的功能尽快地、能尽最大可能地得到恢复和重建,使他们在体格上、精神上、社会上和经济上的能力得到尽可能的恢复,使他们重新走向生活,重新走向工作,重新走向社会。
根据《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转发<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湘残联字[2020]6号)文件规定,对0-6岁残疾儿童以及7岁以上残疾儿童和成年残疾人给出了如下康复救助政策: